十八大代表创新企业制度成就"红豆"和"千里马"驰名商标
来源:尚标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13-01-09 01:29:00 浏览:3016
[提要]记者今天从国家工商总局相关部门了解到,红豆集团的“千里马”商标,已被国家工商总局批准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至此红豆集团旗下的中国驰名商标数量增至两个,分别为红豆牌服装、千里马牌轮胎。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7日讯(记者 苏兰 通讯员 肖建新)记者今天从国家工商总局相关部门了解到,红豆集团的“千里马”商标,已被国家工商总局批准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至此红豆集团旗下的中国驰名商标数量增至两个,分别为红豆牌服装、千里马牌轮胎。一个企业有两个中国驰名商标在江苏乃至全国企业范围都属罕见。而这一成果的支撑来自于十八大代表周海江创新现代企业制度的实施,正是因为周海江富有战略性高度的制度创新,使红豆集团在成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单位后,在商标战略、品牌建设上实现的又一新跨越。
“中国驰名商标”是中国品牌的最高荣誉。它是指在中国乃至全球市场具有很高知名度、良好的声誉、消费者号召力以及强劲的市场竞争力的商标。国家关于驰名商标对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有着严格的量化指标要求,包括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商标使用持续时间与范围、商标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标等。因此,尽管我国企业纷纷申请认定其商标为驰名商标,但每年能够通过严格的审核手续而最终获得认证的企业还只是少数。
红豆集团是江苏省重点企业集团,国务院120家深化改革试点企业之一,产品涉及服装、橡胶轮胎、生物医药、房地产四大产业,员工22000多名。红豆的快速发展得益于集团一直注重品牌建设,从成立之初就高度重视商标的培育和发展,始终把商标战略作为红豆品牌发展战略的重要环节,把商标战略、品牌战略和经营战略相结合,不仅有效保护了红豆品牌,还为红豆集团快速健康的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正是因为对商标和品牌战略的重视,早在1997年,“红豆”商标就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成为中国服装行业首批获得驰名商标的企业。2010年6月红豆集团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首批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红豆也成为服装行业和江苏省唯一一家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
千里马商标于1997年注册,是集团旗下通用股份的主打轮胎产品品牌,公司生产的“千里马”轮胎产品共计五大系列100多个品种,特别是全钢子午线轮胎产品,完全达产后将达到400万套的规模,跃居行业前列,公司现已形成年产全钢子午线轮胎200万套,斜交轮胎200万套,摩托车轮胎600万套的生产规模。截至2011年底,公司各项产品畅销全国。据统计,公司在全国橡胶行业中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均名列前列。
由于对品牌建设的重视,多年来,“千里马”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江苏省著名商标”“无锡市知名商标”等,2012年荣获“中国轮胎行业最具影响力标杆品牌”称号。随着公司日益发展壮大,产品种类越来越多样化,集团还扩大了“千里马”保护商品范围。从2004年开始,在近四十多个类别商品上进行了保护性注册。为防止“千里马”商标不被别人仿冒影射,集团对“千里”“千锂马”商标进行了保护注册。千里马商标成为中国国家工商总局认定和保护的“中国驰名商标”,将受到相关法律更大力度和更全面的保护。
据千里马轮胎的负责人表示,今后他们将进一步完善商标的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形成完整的商标使用、保护、管理和发展的战略体系,并以商标战略推动名牌战略,从而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红豆和千里马两块驰名商标,为红豆集团发展增添了更强的竞争力,也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弘扬增添了新的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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