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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集体商标的主体资格范围和条件

来源:尚标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16-11-21 09:19:00  浏览:4086

依据商标法规定,集体商标是指以社会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集体商标是指由工商业团体、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的成员所使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用以表明商品的经营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属于同一组织。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3条、第4条还规定,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的主体资格应是符合《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条规定的依法登记的,且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必须制定所申请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

文章标签:  集体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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