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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印发“丝绸之路”中国部分展示标识系统指导意见

来源:尚标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13-05-18 00:51:00  浏览:2678

人民网北京5月14日电 国家文物局今日在网站上公布了《丝绸之路:起始段和天山廊道的路网中国部分展示标识系统指导意见》,用于规范“丝绸之路”上各遗产点的遗产标志、解说牌及引导牌等标识设施。

根据《意见》中“指导思想与设置原则”部分的说明,展示标识系统安放不应对遗址本体造成破坏,应尽量选用无基础或浅基础的设施;系统形象应符合遗址展示的氛围,满足对遗产环境最小干预的原则;展示标识牌应尽可能弱化自身形象,不突出自我,在外观设计上应形式简洁、体量适度、色彩雅致,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此外,《意见》还提出,展示标识系统所用语言文字应尊重遗产地民族文化特点,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设置时应符合当地有关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定。根据《意见》,标识系统分为遗产形象标志系统、价值诠释系统和游客引导系统三个部分。

“丝绸之路:起始段和天山廊道的路网”是“丝绸之路”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在公元前2世纪-公元16世纪期间,于中国的“中原地区”和中亚区域性文明中心之一“七河地区”之间建立起了直接的、长期的联系,在东亚-中亚文明交流中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遗产标志说明,标志形象主要来源于象征“丝绸之路”起始时期汉代文明的汉代瓦当,和象征中西文化交融的汉字织锦丝绸,重在表达作为“丝绸之路”起始段的中原地区农耕文明,作为起始时间的汉代文化、天山廊道畜牧业为主的西域文明,及其在汉唐丝路繁荣时期与中原文明所发生的中西文化交融。(刘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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