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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豹诉苹果商标侵权案“静静”开庭

来源:尚标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13-07-12 00:39:00  浏览:2987
6月17日和7月10日上海浦东法院就江苏雪豹日化有限公司起诉美国苹果公司(Apple)和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等的“雪豹”商标侵权案进行了开庭。

去年7月10首次开庭,来自江苏、上海和海外众多媒体纷纷赶至,法院只得将庭审移至该院大法庭进行。而今年的两次开庭,由于未对外发布开庭信息,只有《中国知识产权报》少数记者到场旁听,开庭显得“静静”的。

一家生产Fe生物牙膏的日用化学企业,与一家IT产业巨头企业为何打“商标官司”?原来,原告早在1991年起防御性全类注册了42件“雪豹”商标,并于1998年在第九类申请注册了计算机等商品的“雪豹电器”商标。经过十几年发展,原告形成了“雪豹日化”、“雪豹罐业”、“雪豹车业”、“雪豹电器”、“雪豹数码”和“雪豹软件”等产业链,研发出了“雪豹触屏电脑广告机”、“雪豹ERP软件”等产品,雪豹商务软件已经成为业内标杆。

美国苹果于2008年10月在中国申请注册计算机、电脑等商品的2件“Snow leopard”(意译“雪豹”)商标,但在2010年12月被国家商标局以江苏雪豹注册在先为由驳回了其注册申请。

原告认为,美国苹果明知“雪豹”在中国已经被中国企业注册,却偏偏使用“雪豹”,依然发布“Snowleopard”(意译“雪豹”)操作系统,侵犯了其第九类“雪豹电器”商标权。

原告指出,“雪豹电器”商标经长期宣传,具有知名度,旗下雪豹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就从事电器、计算机软件设计和开发。

有专家认为,苹果使用的是英文“Snow leopard”商标,雪豹注册的是中文“雪豹”及图案,两者并无直接联系。对此,江苏雪豹办公室杜主任称,该公司第三类“雪豹”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按照国际共识和惯例,美国苹果应该知道驰名商标受保护不能翻译使用,却仍在中国市场以英文和中文“雪豹”宣传推销其产品,是否侵权将由法律明断。

记者了解到了一个“插曲”,杜主任说,去年以来,有媒体称:“一个被上帝咬了一口的苹果,又有人再想咬一口”,有的标题称:苹果在中国又被“咬”,有网友发微博称:“用Fe生物牙膏,咬苹果,牙齿不出血。”公司受这些启发,创意了一个“咬苹果,没问题”的Fe牙膏广告,并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商标。还表示,除非美国苹果放弃“Snow Leopard”商标在中国的注册,否则全力捍卫“雪豹”自主品牌,将这场官司打到底。(谈剑平)

文章标签:  苹果  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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