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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限行进入劝导期 从12月1日起要开罚单了

来源:尚标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13-08-03 00:32:00  浏览:2877
昨天是高污染黄标车及无标车限制通行区域和通行时间的第一天。当天上午,市环保局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在限行区域的各大出入口进行劝导,并要求没有张贴环保标志的车辆立即张贴。

根据计划,交警部门设置了为期4个月的劝导期。从12月1日起,我市将对违反规定的车辆正式执行处罚措施。

  不少车辆没贴环保标志

昨天上午9时,在解放北路和永丰路交叉口,一辆牌照为浙B·J871T的小车从解放桥下来后,就被交警拦了下来。这辆小车挡风玻璃右上角上非常干净,没有张贴任何标志。

交警要求司机出示环保标志,但司机在车上找了一遍,也没找到,只找到了一张环保标志的副本。小车司机说,他申领过绿色环保标志。因为重新贴过车膜后,原来张贴的环保标志和其他标志都没能保留下来。

而副本显示,这辆车在今年4月就申领过环保标志,有效期至今年的9月13日。为此,交警要求他立即去补领环保标志。

随后,一辆牌照为浙B·OR277的车子也因为同样的原因被交警拦了下来。

“严格来说,如果车辆有环保标志而没有张贴,就属于无标车,是不允许上路行驶的。”交警说。

另外,无标车还包括两类情况:一是指未及时申领环保标志的车辆;二是经机动车年检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

  高污染黄标车被拦

9时45分左右,一辆牌照为浙B·1N141的依维柯被交警拦下。尽管这辆车挡风玻璃的右上角张贴了不少标志,却找不到环保标志。

但细心的交警却发现,可能是被阳光暴晒的原因,其中一张白色的纸张其实就是黄色环保标志。司机出示的环保标志副本显示,这辆车是2006年上牌的,属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根据规定,此次限行的车辆为高污染黄标车,是黄标车(包括经检验合格的国Ⅰ(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中污染最严重的一部分,包括了国0汽油车和国0、国Ⅰ柴油车。
 司机表示,他是想走解放路至药行街,把货物运送到灵桥市场去的。交警告诉他,高污染黄标车是不能进入限行区域的。“但是,司机可以走和义大道、中山路至江厦街—灵桥路,最后到达灵桥市场的。”

此次限行的区域为长春路—灵桥路—江厦街—中山东路—和义路—永丰路—望京路—长春路等道路构成的封闭圈内,但并不包括环线道路。

  设置4个月劝导期

昨天,交警部门也表示,他们设置了为期4个月的劝导期。在此期间,如果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被交警现场发现,或者被探头摄录,均不会受到扣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但会被交警口头或短信劝离。

“从12月1日起,我们将对违反规定的车辆正式执行处罚措施。”交警说。

那对违反规定,进入限行区域的限行车辆,又该如何处理呢?

对违反无标车和黄标车限制通行规定的机动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对进入市区的外市机动车,同样执行这一规定。

为此,交警部门也提醒,车主最好能把环保标志也贴在车辆挡风玻璃的右上角,便于交警现场执法。

今后,监控探头也会根据车牌号,直接提取环保标志数据库内的信息,确定车辆有没有违反限行规定。

记者林伟通讯员赵鸣婵

  -新闻链接

  尾气年检超标的车辆

  请及时维修并复检

如果车辆因尾气检验不合格,不能申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应对车辆进行维修治理,并到检测站进行复检,合格后取得环保标志。

目前,我市超过40万辆汽车参加尾气年检,约有20%的车辆初次检测不合格。“不合格车辆中已有50%的车辆经维修治理后复检合格,领取环保标志,还有50%的超标车辆违规上路行驶。”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根据《宁波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机动车经排气污染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排放标准的,应当到车辆维修治理企业进行维修治理。维修治理后,经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机构检测符合排放标准的,方可上路行驶。

尚未领取环保标志的车辆

  请尽快申领

全市环保标志集中申领工作已在7月15日结束,但仍有不到15%的车主还未申领环保标志。

现在,未到年检周期、尚未申领环保标志的机动车车主,只需携带车辆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的复印件,就可到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设立的环保标志受理窗口申领环保标志。

宁波中心城区的环保标志受理窗口设在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江东区行政服务中心(桑田路935号)、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白沙路1号)以及市机动车排气管理中心(海曙区蓝天路201号丽园尚都A2座6楼)。

新购机动车需申领环保标志的,或因三依中文遗失需补办机动车环保标志的,也可前往上述窗口领取环保标志。

市机排中心的咨询电话为87259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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