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尚标商标转让网 |  帮助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商标资讯>中国拟禁止将“国歌”“军歌”作为商标使用
尚标-特价转让商标

中国拟禁止将“国歌”“军歌”作为商标使用

来源:尚标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13-08-27 06:43:00  浏览:2518
26日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商标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同我国“国歌”“军歌”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禁止作为商标标志使用。

从早期的招牌、字号,到现在的文字、图形,商标的形式不断创新发展。目前,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声音、颜色、气味等作为商标已得到法律认可。

根据这一发展趋势,为进一步方便商标申请人注册,今年6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商标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增加了“声音”可以作商标注册的规定。

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既然商标法修正案草案增加了“声音”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的规定,同时也应明确“国歌”“军歌”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在禁止作为商标标志使用的规定中,增加同我国的“国歌”“军歌”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记者 张晓松华春雨)

文章标签:  商标使用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尚标商标转让平台"或”来源:www.86sb.com”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尚标”并标明本网网址www.86sb.com!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尚标)”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可拨打电话:400-7187-888。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