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驰名商标居全国之首
来源:尚标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13-09-02 01:02:00 浏览:3139
大洋新闻 时间: 2013-08-31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林建敏 黄芳芳 李星慧、王晓梅、徐姗信息时报讯 (记者 林建敏 黄芳芳 李星慧、王晓梅、徐姗) 昨日,广州多家已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企业均向记者表示,驰名商标的审批非常难,企业确实有实力、有历史内涵才能获得,新法规过于一刀切。不过,有专家认为,禁用“驰名商标”字样操作有难度,企业可以变个说法,如叫“著名商标”、“中国名牌”等进行宣传,从而绕过这一规定。
广东驰名商标有445个
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份,国家工商总局公布本年度新一批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为699件,其中广东省被认定48件,占认定总数的6.87%,被认定的驰名商标涉及化妆品、卫生用品、卫生用装置及照明、汽车及其零部件、服装及鞋、肉类、饮料、酒等22个商品及服务类别。
据悉,目前,广东省驰名商标总数达到445件,位居全国首位,而深圳、佛山、广州分别因拥有驰名商标103件、95件、70件,排名在全省前3名。陈李济、潘高寿、王老吉、高富力、好迪等一大批品牌为消费者所认知。
企业纷纷对新法有意见
“企业过五关斩六将,通过层层筛选才能被认定的‘驰名商标’,但现在不能宣传只能收到办公室抽屉里,会影响企业申请积极性。”广州立信古伊西皮具有限公司总经理周国凯表示,本来打算明年申请评比中国驰名商标,如今只能放弃。
已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的冯经理表示,这种做法过于“一刀切”,驰名商标的审批非常难,企业确实有实力、有历史内涵才能获得,若消费者不熟悉某个品牌,还可以通过“驰名商标”的指引选择选购。
“新规修改的意义很难理解。”广州酒家集团总经理助理赵利平指出,驰名商标的认定有一套标准,包括业绩、规范等方面的要求,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创先争优,驰名商标用于宣传,对企业及企业内部员工有鼓励作用,在同行中也能起到标榜作用,但新规规定,驰名商标仅能用于权利侵犯时企业维权而表示不解。
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新闻发言人许晓东则表示,更换新包装无形增加企业成本。但不会影响企业申请驰名商标的积极性,因为申请驰名商标更多不是为了市场宣传,而是为了商标保护。
可以更换著名商标绕过新规定
“我认为这是好事,今后企业会花更多精力、投入去搞技术创新,而不是想方设法到政府要件‘救命外衣’。”广州市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彭强表示,企业现在评上驰名商标,不等于以后终身都是,用驰名商标进行不当宣传、误导消费者属于不正当竞争应当禁止。
不过,这一规定的可操作性也引发了质疑。有专家提出,企业可以更换“著名商标”、“中国名牌”等其他概念进行宣传,从而绕过这一规定。而且,这也很难改变地方政府的政绩冲动。
而广州商业总会秘书长罗志杰则建议,政府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对驰名商标进行跟踪测评,并适时公布测评结果,也对获得驰名商标企业有个宣传渠道。“驰名商标认定对打造中国名牌还是有促进作用,全部禁止宣传未必可取三依中文。”罗志杰表示,如果在认定过程没有徇私舞弊,滥用驰名商标是执行和监管问题,不应该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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