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尚标商标转让网 |  帮助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商标资讯>江苏地名不准用企业商标 违反最高处5万罚款
尚标-特价转让商标

江苏地名不准用企业商标 违反最高处5万罚款

来源:www.86sb.com    发布时间:2014-03-27 01:46:00  浏览:1740
今后,江苏将禁止使用当代人名、企业名命名地名。昨日,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与一审稿不同,此次明确了地名的命名禁止使用当代人名、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企业名、商标名等,并新增处罚条例,违反规定,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

修改稿明确规定,“省内地方铁路站、长途汽车站、轨道交通站站名应当使用当地标准地名,与当地标准地名并用其他名称的,其他名称应当置于当地标准地名之后。”

对于公共汽车站站名,“一般应当使用当地标准地名命名;当地标准地名不足以明确指示该站地理位置信息的,可以使用风景名胜区、标志性建筑物或者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其他名称命名。”

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修改稿也增加了处罚规定,“由专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修改稿明确提出,“禁止使用当代人名、国家领导人名字、外国人名、外国地名和外文音译词命名地名,禁止使用企业名、商标名、产品名命名地名。”并新增了相关法律责任,违反相关规定,“由地名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对混乱的门牌号,修改稿也作了规定:不补设门牌号最高可处罚2000元。

“现在在路上散步二十分钟,沿街都看不到一个门牌号。”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克希对扬子晚报记者表示,现在不少门牌号混乱,商户出于商业的需要,门楼牌匾做得无比巨大,甚至把门牌号都拿掉了。“我们现在要求,新单位必须要设门牌号,老单位拿掉的,必须补设,不然就处罚。”

扬子晚报记者注意到,修改稿规定,对于临街建筑、新建住宅区未设置或者未补设门楼牌号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地名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或者所有权人责令改正,并处以三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实例】

地铁:正确叫法应该是“三山街工商银行站”

经常坐地铁的南京人,对“工商银行三山街站到了……下一站,时光澔韵安德门站……”都很熟悉,而根据新的条例,这些地铁站名都是违规的。正确的叫法应该是“三山街工商银行站”“安德门时光澔韵站”。

路名:不会再出现“梦都大街”“华电路”这样的地名

南京有很多以企业或商标名字命名的道路,大家耳熟能详的有梦都大街、南瑞路、华电路等等。而根据最新的条例,这些都属于不规范路名。

【释疑】

现有违规地名、站名怎么处理?

现有违规地名,比如梦都大街等以企业命名的地名要改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克希在接受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有地名不受限制,但是如果合同期满了,就要改名。”

对于违规地铁站站名,比如,“农业银行鼓楼站”、“时光澔韵安德门站”,该如何处理?刘克希表示,今后地铁站如果要使用其他名字命名,那么企业名称必须在标准地名之后。“如果该站点已经出让了冠名权,签了合同,合同期内可以沿用。但是合同期满后,就需要更换名称。”

文章标签:  企业商标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尚标商标转让平台"或”来源:www.86sb.com”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尚标”并标明本网网址www.86sb.com!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尚标)”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可拨打电话:400-7187-888。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