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尚标商标转让网 |  帮助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商标资讯>申请芬达立体商标 可口可乐被驳
尚标-特价转让商标

申请芬达立体商标 可口可乐被驳

来源:网易    发布时间:2011-01-03 05:30:00  浏览:3187

可口可乐公司欲将旗下的芬达汽水瓶注册成立体商标,遭到我国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可口可乐公司对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诉讼。昨天,记者从北京市一中院获悉,该院驳回了可口可乐公司的诉求。

据了解,我国商标局认为,该申请商标为盛装饮料常用容器,用作商标缺乏显著特征,决定驳回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可口可乐公司不服,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予以驳回。

此后,可口可乐公司将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诉至市一中院。市一中院认为,相关公众易将申请商标作为一种饮料的包装容器加以识别,而不易将其作为区分商品来源的立体标志加以识别。因此,申请商标缺乏商标应当具有的显著性,不应获得注册。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尚标商标转让平台"或”来源:www.86sb.com”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尚标”并标明本网网址www.86sb.com!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尚标)”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可拨打电话:400-7187-888。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