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妇”商标注册申请引争议 被指有伤风化
来源:www.86sb.com 发布时间:2014-04-02 01:44:00 浏览:3414
前段时间,北京金鹰五矿焊接材料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名为“泼妇鱼莊”这一商标,遭到商标评审委员会的驳回,于是将该委诉到法院。对此,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其认定“泼妇”一词是对女性群体的损贬,对社会产生不好的影响,因此继续维持商评委的判决决定,不予以注册“泼妇鱼莊”这一商标。被告: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2010年,金鹰公司便向商评委提出了“泼妇鱼莊”商标的注册申请。次年,商评委以这一商标容易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为理由,并依据《商标法》第十条一款第(八)项的相关条例将其驳回。此后,金鹰公司将商评委诉讼到北京市一中院,请求其将这一决定撤销。
原告:女性“发泼”是自我保护
查阅字典可知,“泼妇”指的是蛮横不讲理的成年女性,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和别人对骂,即当众骂街的不雅行为。就该词是否会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原告方引经据典、从字源、词源开始讲起,这场商标注册案似乎更像是一场文字辩论赛。
金鹰公司方面表示:从词义上进行分析可知,泼妇指的是社会上某些性情野蛮、脾气暴躁、遇事不讲理的女性,但这个词本身并没有涉及到对具体个人的道德评判,没有说所有的妇女都很泼,更没有表示出对广大妇女同胞的歧视和损贬。之所以社会上流行着“泼妇”之称而没有“泼夫”一词,主要是“泼”也是一些女性自我保护的手段,是捍卫自己权利的表现之一。
此外,原告方还以广久成立的“傻子”瓜子为例进行了相关列举证明。其认为傻子是指不聪明甚至是智力低下的人,但“傻子”商标并没有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甚至还创造出改革开放搞活市场经济的一段传奇。另外,金鹰公司还拿出商评委分别在2008年与2009年核准注册的“泼辣嫂”和“泼辣公主”两个商标,对此反问“泼妇鱼莊”会产生什么不好的社会影响?
法院:“泼妇”有贬损女性之意
经审理,法院认为,“泼妇”是商标中的主要辨识部分,带有损贬女性之意,这与当今社会尊重女性的主流相违背,影响了道德风尚。另外,因“泼妇”一词的含义会导致女性消费者产生抵触、反感等消极的负面情绪,进而损害这一群体的利益。综上,申请商标“泼妇鱼莊”注册在“饭店、自助餐厅、自助餐馆”等服务上会产生不良影响,为《商标法》明令禁止。据此,法院一审判决维持了商评委对着一商标作出的复审决定。
尽管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文化的多元性冲击和表达渠道的多样化使得一些词汇衍生出了新含义,导致之前部分带有损贬意味的词汇获得了公众的理解和包容。不过,这并不能视为公众的普遍认同。认定商标是否可被核准注册,仍应还原文字原本的含义来进行判断,其是否会给公众带来消极、负面的影响?其是否违反了公序良俗等公共利益或公共秩序,造成不利的影响?
法庭辩论网上争议
现在,有些商家故意使用一些有争议的词汇来吸引消费者的关注,这已经不是什么稀罕事。如“酒鬼酒”驰名商标、“老鼠窟元宵”百年老店、“猪圈火锅”重庆著名商标、“厕所串串”商标等都有“异曲同工之妙”,这些看似怪异的商标实则十分容易被消费者记住。
对于“泼妇鱼莊”注册为商标是否“有伤风化”,对社会产生不利的影响,网友们也纷纷发起了热烈的讨论。
网友评价:“泼妇鱼莊挺吸引人,禁止这一商标没道理啊,商家自己愿意用,行政就不应干涉。”当然,也有负面声音,网友评价:“泼妇是形容彪悍女性的,这样的店名怎么看怎么不顺眼。这样性别歧视的用语就该被禁止,在很多国家,类似的用语包括隐喻都被禁止作为公共语言使用。”
文章标签: 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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