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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酒企求撤茅台国酒商标 专家称独占资源不合理茅台

来源:尚标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16-12-19 05:53:00  浏览:3475

五粮液等5家知名川酒企业近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交申请,请求撤销不久前通过初审的“国酒茅台”商标,并驳回这一商标注册申请的所有申请项目。此举受到业界广泛关注,那么这个“国”字号的授予是否合理?其意义何在?又为何会在行业内部引发如此大的争议?

  近日,记者获取的一份名为《关于对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注册“国酒茅台”商标的异议报告》显示,五粮液、剑南春、水井坊、郎酒和沱牌5家四川名酒企业于18日联名提交了报告,对“国酒茅台”商标提出异议。

  据悉,贵州茅台“国酒茅台”商标今年7月通过初审,此举引起白酒行业高度关注。实际上,在5家川酒企业之前,山西汾酒、洛阳杜康已率先做出反应。贵州省仁怀市仁脉酒业有限公司等一些酒企也通过网络等形式表达了“抗议”。这些企业认为“国酒”一词用在白酒商品上,意指“代表象征国家的酒”,属于对白酒质量和特点的描述,同时也应是国民普遍认可的,而不能是某个厂家自诩自封,不是哪个官方部门抛开民意为之加冕的。

  五 粮 液 等 川 酒 企 业 认 为 ,以“国”字注册商标不符合商标法相关规定,一旦注册成功将导致白酒市场的不公平竞争,也会诱发其他抢注“国”字号商标的仿效行为,造成新的行业秩序混乱。五粮液股份公司副总经理、新闻发言人彭智辅表示,如果“国酒”公共资源被单个企业或品牌占有,难免有失公平,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在目前的市场上,打着“国”字招牌的酒品已经不少,比如“国藏汾酒”“国窖1573”。这样的存在形式是否合理?“国”字号的招牌有何价值?以公共资源让某个企业获利又是否应该?

  白酒专家铁犁认为,企业以“国”字号自我宣传,本有夸大之嫌。如果由政府机构授予‘国酒’称号来代表中国白酒,对其余的企业显然并不公平。尤其是在消费类产品上,市场变化频繁、波动很大,单个企业根本无法代表行业“说话”。铁犁说,“国窖”“国藏”同“国酒”有着本质区别,“窖”是生产工具“藏”指工艺,而“酒”是一大类商品的统称,把“国”字号同“酒”直接关联注册,是对整个中国白酒概念的占有,显然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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