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肇庆市政府系统清理盗版软件换装使用正版软件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尚标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16-12-21 05:10:00 浏览:2840
发文单位: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肇府办[2004]77号
发布日期:2004-9-2
执行日期:2004-9-2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新闻出版办公室制定的《肇庆市政府系统清理盗版软件换装使用正版软件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九月二日
肇庆市政府系统清理盗版软件换装使用正版软件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粤办函[2004]2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开展清理和抵制盗版软件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树立和维护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形成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风气。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清理盗版软件、换装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使全市政府系统各部门全部换装使用正版软件,打击盗版软件行为,维护软件版权合法权益,净化软件生产、销售市场。
三、组织领导
保护和使用正版软件,清理和抵制盗版软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促进软件产业发展的重要保证,是改善我市投资环境的需要,也是今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点。各地、各单位要把清理盗版软件、换装使用正版软件作为维护政府形象,改进机关作风,坚持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加强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领导,市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任副组长,市计划局、市财政局、市信息产业局、市新闻出版(版权)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清理盗版软件、换装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各地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
四、自查工作
从现在起,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清理盗版软件、正版软件使用情况的自查工作。自查的主要内容:本部门现有计算机的种类、数量和使用的正版软件、盗版软件的种类、数量,包括业务、办公系统的软件生产制作是否具有合法的授权文件。各单位要将自查情况填写在软件使用登记表(附件1),并于2004年9月28日前报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邓汉良,联系电话及传真:2229947)。
五、更换正版软件工作
在自查、核实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政府及其各部门、市府直属各单位需要更换使用正版软件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分别配给。凡国内能够生产供应的,要采购使用国产软件。市和各县(市)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要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编制通用办公软件需求计划,报财政部门审核。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列入各部门经费预算支出,并实行财政集中支付。今后凡购置正版软件都要按此规定办理。
各地、各部门请于2004年12月18日前将填写好的2004年度正版软件订购计划表(附件2)报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检查验收
2005年12月31日前,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版权、信息产业、财政等有关部门,对市直和各县(市)区更换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以迎接省的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将予以通报。
七、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在各地、各部门自查和换装正版软件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地、各部门的使用软件情况进行检查。市版权部门要加强对使用正版软件的日常监督检查;信息产业部门要为使用正版通用软件提供产品目录,介绍不同软件的性能、价格,推荐国产优秀办公软件,组织软件经营企业改善服务质量,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各级财政根据自身财力,每年预算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专项用于购买正版通用软件。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监督各部门加强软件资产管理和集中采购管理。对达到固定资产价值的软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作固定资产管理。
附件:1、软件使用登记表(略)
2、正版软件订购计划表(略)
-
43类
大粥门
查看详情 -
20类
宝瑞鸟 PEREOVO
查看详情 -
16类
柔月
查看详情 -
33类
醉无忌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