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尚标商标转让网 |  帮助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商标资讯>2002年12月28日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的适用办法
尚标-特价转让商标

2002年12月28日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的适用办法

来源:尚标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16-12-21 09:17:00  浏览:3080

发文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

文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26号

发布日期:2003-1-1

执行日期:2003-1-1

任何指定中国的国际申请,自优先权日起算20个月的期限在2003年2月1日当日或者之后届满,并且申请人届时尚未完成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的,均适用2002年12月28日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一条和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

文章标签:  专利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尚标商标转让平台"或”来源:www.86sb.com”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尚标”并标明本网网址www.86sb.com!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尚标)”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可拨打电话:400-7187-888。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