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技术创新城市专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尚标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16-12-21 09:18:00 浏览:3234
发文单位: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青政办发[2002]93号
发布日期:2002-12-11
执行日期:2002-12-11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促进技术创新城市专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青岛市促进技术创新城市专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适应我国加入WTO的需要,充分发挥专利工作对促进技术创新、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作用,切实做好本市的城市专利试点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促进技术创新城市专利试点工作导则(修订)〉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2]64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全市经济、科技工作的中心,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法规、制度为基础,营造有利于技术创新的法制环境;以加大投入力度、运用激励机制、建立科学的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为手段,促进知识产权与科技、经济、贸易的紧密结合;以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为着力点,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以提高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为主攻方向,培育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实施专利战略,推动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全面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全市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一)建立较为完善的专利工作政策法规体系。根据我国加入WTO后新形势对专利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围绕推动技术创新、促进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研究制订、完善有关专利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创造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技术创新的政策法制环境。(二)把专利工作纳入科技创新的全过程,使之成为创新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专利申请量、专利授权量上取得新的突破。“十五”期间,全市专利年申请量年均增长20%以上,发明专利和国外专利年申请量有较大增长;“十五”末,专利申请和授权总量分别达到25000件和15000件;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居全省前列。(三)加大专利技术成果转化力度,促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引导、推动和扶持一批依靠专利技术产业化实现发展的企业。“十五”期间,全市重点实施20个以上年产值超过千万元的专利项目,培植10家以上年产值超过亿元的专利工作示范企业;全市专利实施率达到50%以上,实施专利技术的产值达到500亿元以上。(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专利工作机制,创建专利工作与技术创新、制度创新有机结合的示范企业。“十五”期间,全市大中型企业专利分管领导、专利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管理制度的落实率达到95%以上。(五)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专利保护工作。加强专利、版权、工商、海关、质检、公安等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切实加强对专利权的保护。严格办案规程,提高办案质量,严厉打击专利违法行为。专利纠纷调处当年结案率达到90%以上,查处冒充专利当年结案率达到95%以上。
三、主要工作
(一)推动实施专利战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围绕电子信息技术、海洋及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三大重点高新技术领域,开展全市的专利战略研究,提出综合性、全局性的专利战略研究报告,为全市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供决策依据。
围绕本市提出的“集中发展港口、海洋、旅游三大特色经济和建设家电电子、石油化工、汽车机车船舶集装箱制造和新材料四大工业基地”大工业体系建设的中心任务,引导和帮助行业结合自身情况开展行业性专利战略研究与制定,整合技术力量,优化资源配置,正确选择创新领域、创新目标,培育和形成新的科技优势,提高行业的整体竞争力。
突出本市专利工作“以企业为主体、以转化为目的”的特色,选择一批技术创新工作开展活跃、技术核心能力强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指导其开展专利战略研究和运用工作,帮助其建立有针对性的专利专题文献库,确定专利战略研究模式及应用策略,跟踪、分析世界最先进技术的发展趋势和竞争态势,采取相应的对策,进行产品结构调整,着力强化原始性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二)创建专利示范工程,带动科技创新工作的全面开展
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实施的企业专利工作试点工程,选择一批不同规模、不同体制的单位进行试点。一是建立和完善试点单位内部的专利管理机构,确立专利管理在企事业单位管理工作中的地位,增强管理者的专利意识;二是制定和完善专利工作的规章制度,加强对专利申请、实施、保护、信息利用等方面的管理;三是开展专利战略研究和运用工作,提高试点单位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四是建立并完善与科研和生产领域相关的专利信息数据库和专利文献检索系统,为研究开发和管理提供有效支持和服务;五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促进专利技术的转化实施;六是根据试点单位的具体情况,探索专利利益分配与奖励的具体措施,形成激励员工发明创造的新机制。
借鉴试点单位的经验,以点带面,指导全局,全面促进本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产业和企业群的形成和发展。(三)建立并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促进专利管理与科技、经贸管理的结合
通过制度的建设,将专利管理纳入科技、经济、贸易管理之中,增强科技管理中的知识产权内涵。科技、经济、外经贸等管理部门在规划、重大专项、专题、课题的立项和进展过程中,在政府有关投资的立项和进出口项目的审核中,都要制定知识产权策略,进行必要的知识产权状况预测、分析和评估。
科技项目的验收、鉴定、奖励等要以知识产权的获得为重要的指标和依据,科技成果完成者应提供完整准确的知识产权评估报告。对于需要申请专利的,要注意采取保密措施,及时申请专利后,再进行鉴定、展览、论文发表等活动。
在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确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高新技术产品评审、企业技术中心资格认定、技术进步企业资格认定、民营科技企业资格认定、科技人员职称评定、技术拔尖人才评选、科技奖励评审、科技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等工作中,要将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和水平,作为重要的资格指标和条件。(四)完善激励机制,强化政策导向
制定相关的政策,加大引导、扶持和政策倾斜力度,促进专利申请量的增加、专利权的运用和专利技术成果的转化实施。
设立政府专利专项资金,重点资助发明专利、国外专利和部分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扶持高新技术专利的转化实施。
建立专利权与金融资本相结合的融资机制,充分发挥专利权作为财产权在融资中的作用,从资产和资本两方面对专利权加以运营,积极开展专利信托、质押、投资入股等业务。采取有效措施鼓励专利权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切实保障科技人员的权益。
激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基金、社会闲散资金和城市外部资金投向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项目,拓宽专利技术的融资渠道,加快专利技术产业化的进程。
发挥税收政策和政府采购对高新技术专利产业化的引导和促进作用,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购买高新技术专利产品。
科技、经济管理部门对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原创性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化和实施,在计划安排和经费投入上予以重点倾斜。
建立市级专利奖励制度,奖励在专利管理、专利权的获得、专利技术实施和产业化的工作中做出突出成就的单位和个人。(五)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力度,营造促进技术创新的良好法制环境
强化专利行政执法手段,改善执法条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加大对专利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的行为,提高专利保护水平,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工作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形成专利、商标、版权、海关、公安等执法部门在知识产权工作中的联合协调机制,相互配合,协调行动,联合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建立跨地区专利执法部门之间的联络机制,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通信息,加强交流,联合开展跨地区的专利执法工作。(六)加快专利信息化基础建设,充分利用专利信息为科技创新服务
加快建设青岛市知识产权信息网站,合理布局局域网点,与国家专利信息主平台联网,实现知识产权信息的互通,资源共享。通过引导和培训,使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能够全面深入地了解和利用专利信息。
依据本市的产业特色和发展重点,建立专利信息专门数据库,开展对专利信息的深加工工作,并逐步筹建青岛海洋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和青岛家电知识产权信息中心,为制定海洋科技及家电产业的政策和发展战略提供决策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建立青岛市城市专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全市专利试点工作的领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建立科学的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把知识产权工作指标纳入技术创新评价体系和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二)健全和完善专利保护法规和政策,保障专利工作全面开展
开展专利立法调研,出台《青岛市专利保护条例》,强化专利管理部门在专利保护中的作用,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从根本上提高我市的专利保护水平。研究制定有关科技、经济、外经贸、商业等领域的知识产权管理,专利扶持、实施和奖励,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专利中介机构管理等规章制度,将专利保护和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全市干部群众的知识产权意识
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及新闻媒体要把专利宣传工作当成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加大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以及世界贸易组织有关知识产权规则的宣传普及力度,增强全社会保护专利权的意识,营造专利工作的良好氛围。
重视知识产权管理队伍建设和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把知识产权知识培训作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在各类干部培训中应增设知识产权教育课程。
有计划地对专利执法和管理人员进行知识产权以及相关法律知识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四)建立和完善专利工作体系,为专利工作的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在完善市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改善工作条件,强化工作手段的同时,逐步在各区市建立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人员,明确职能,形成较为完整的政府专利工作组织体系。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企业中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从专利的申请到专利权的维护、运用和权益的分享进行全面管理。(五)鼓励、支持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加强监督和指导鼓励、支持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培养一支业务精通、面向国际市场的高素质专利中介从业队伍。
加强对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和指导,制定和实施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专利中介服务行为规范、服务标准、信誉评估等管理制度,加强专利中介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提高专利中介服务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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