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3家驰名商标企业各获50万奖励
来源:www.86sb.com 发布时间:2014-05-31 01:57:00 浏览:2679
去年底,西藏自治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大力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对获得驰名商标和自治区著名商标的企业商标所有者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自治区政府近日出台文件,决定对荣获驰名商标和自治区著名商标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表彰,荣获驰名商标的西藏奇正藏药营销有限公司、西藏北草地药材开发有限公司、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获得50万元奖励。
驰名商标
西藏目前共有11件
“甘露及图”、“藏缘及图”、“北草地”……这些驰名商标,如同一张张城市名片,展现着西藏的特色。自治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02年,我区出台《西藏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开始认定自治区著名商标。2004年,西藏自治区藏药厂(西藏甘露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的“甘露及图”商标和拉萨啤酒有限公司的“拉萨及图”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填补了我区无驰名商标的空白。
“经过10余年的发展,目前我区共有66件自治区著名商标,11件驰名商标,注册商标总量3800多件,‘十二五’末,我区力争注册商标总量达到5000件以上,产品商标占70%,驰名商标达到15件,自治区著名商标达到100件。”该负责人表示,今年力争实现注册商标增长15%,争创驰名商标两件,认定自治区著名商标15件。
著名商标
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经过评审、审查和公示,西藏奇正藏药营销有限公司、西藏北草地药材开发有限公司、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家企业荣获驰名商标,西藏拉萨地毯有限责任公司等21家企业及有关机构荣获自治区著名商标。
“为引导更多的企业走品牌发展之路,根据去年年底下发的《关于大力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自治区政府决定对荣获驰名商标的3家企业所有者和荣获自治区著名商标的21家企事业单位所有者分别给予5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该负责人说,这些受表彰的企事业单位对推进全区商标战略实施发挥了积极的示范和带头作用,营造了全社会关注商标品牌、爱护商标品牌、发展商标品牌的良好氛围,有利于提升我区产业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加大力度
推进商标战略发展
“我们还要给这些受表彰的企业提个醒儿,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商标法》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违反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万元罚款。”该负责人说,这样以来能够更好实现驰名商标所有者利益与其他商标所有者利益、消费者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
对于自治区工商局今年在商标方面的重点工作,该负责人说:“我们除了要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还将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健全商标保护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工作,扶持培育一批名、优、新、特涉农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进一步提高产品市场知名度。”
文章标签: 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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