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尚标商标转让网 |  帮助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行业动态>“德国造”小提琴 产地却是北京
尚标-特价转让商标

“德国造”小提琴 产地却是北京

来源:www.86sb.com    发布时间:2014-06-03 02:04:00  浏览:2804
刘阳陈诉,“2012年8月12日,我在三好街附近的一家琴行买了两把小提琴,标价都是一万元。前一天选琴的时候,销售人员告诉我,这两把琴是德国制造的,是一位德国人来上海参加乐器展销会时带过来的。”刘阳介绍,由于自己英文能力有限,在琴身的商标处看到了英文的“德国”字眼就相信了,可把小提琴买回来后,他通过查字典发现,小提琴内标注的英文译成中文后并非是德国制造,而是工艺技术来源于德国。此外,挂在小提琴上的标牌也没有标明厂名、厂址及联系电话。

随后,刘阳向工商部门进行举报,根据琴行向工商部门提供的小提琴合格证显示,这把品名为“克莉斯汀”的小提琴并非是德国货,而是北京制造。

小提琴商标被隐去中文

刘阳介绍,根据琴行提供的证据,“克莉斯汀”小提琴是有注册商标的,但商标注册证上的商标是一个英文配中文的商标,上方是“CRISTINE”,下方是“克莉斯汀”,但最终挂在小提琴上的标牌却只有英文没有中文,同样,小提琴合格证上的商标也是只有英文没有中文,这很容易让消费者误认为是进口小提琴。

刘阳认为,注册商标一经注册,在使用时必须做到规范、严谨。除允许大小变化外,其文字、图形、数字、字母、三维标志、颜色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等都不可以有变动。如若变动,即被视作另一个商标,必须重新申请商标注册,方可获得商标专用权。

消费者提出“退一赔一”

刘阳以欺诈为由将小提琴销售商和供货商告上了法庭,近日该案在和平区法院开庭审理。

刘阳认为,隐去注册商标中的中文“克莉斯汀”属于掩盖事实的行为,而根据《沈阳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应当按消费者的要求加倍赔偿消费者的损失,因此,他提出了退一赔一的诉求。

当天,记者与涉事琴行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对于刘阳的观点,琴行负责人表示,这完全是消费者的一面之词,同时,由于消费者的特殊身份,他怀疑对方有敲诈的嫌疑。

“我们并没有告诉他小提琴是德国产的。”琴行负责人透露,他们已经把所有证据都提供给了法院,相信法院会做出公正、公平的判决。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尚标商标转让平台"或”来源:www.86sb.com”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尚标”并标明本网网址www.86sb.com!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尚标)”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可拨打电话:400-7187-888。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