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可以做为遗产留给子女吗?
来源:尚标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16-12-28 07:42:00 浏览:2948
问:商标可以做为遗产留给子女吗?
答:商标权,就是注册商标专用权。指商标注册人在指定商标上独占的排他的使用权。要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有相当严格的要求,首先商标专用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再经过商标局的审查、核准后,商标申请人才能获得所申请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商标一经注册,即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干涉商标注册人行使商标专用权,任何人未经其许可不得擅自使用该注册商标。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可以续展,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专用权可以转让;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商标;商标专用权受到侵犯时,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人给予处分,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
那么,商标权能否继承呢?在许多人的概念中,商标所有人往往是大企业,这些企业不是自然人,因此企业、事业单位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不能作为某一个人的个人财产,自然其商标权也就不存在继承的问题,故企业、事业单位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不能作为个人遗产被继承,而只能转让。但是,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是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但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作为自然人,其生前注册的商标,是一项财产权利。因为他可以通过转让该商标的使用权等手段取得各种经济利益。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立法精神,死者生前的财产性权利,其死后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因此,个体工商业者申请注册的商标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在注册人死后,该商标专用权可以依照我国继承法进行继承。
具体说来,就是在商标的法定有效期间,商标注册人死亡,继承人应尽快向作为商标管理机关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申请,由该机关对商标注册人的名称进行变更登记,继承人即成为新的商标注册人,从而继承商标专用权。继承人在商标的有效期内继承了商标专用权,若注册期满,继承人还可以申请续展从而继续享有专用权。此时,若继承人未申请续展的,则在注册期满才丧失注册商标专用权。也就是说,在商标权的保护期限内,不论是注册人本人或其继承人都对该商标享有排他性的专用权,他人不得侵犯。继承人继承商标权后,就可以商标注册人的身份与他人签订商标使用合同,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收取商标使用费;也可转让注册商标,把商标权卖予受让人,从而取得价款。如果有人侵犯商标权,如冒充该商标,那么继承人此时还可以通过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或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活动,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企业、事业单位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不能作为个人遗产被继承,而只能转让;个体工商业者申请注册的商标权,在注册人死亡后,该商标专用权可以依照我国继承法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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