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丹体育质疑声中过会 曾遭耐克商标侵权起诉
来源:尚标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11-11-28 06:37:00 浏览:1943
资料图 资料图 资料图 台海网11月2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谢嘉晟)在可能涉嫌商标侵权的一片质疑声中,来自福建晋江的乔丹体育昨日还是闯关过会。至此,乔丹体育很可能成为国内A股中第一家真正专营体育用品的上市公司。 不过,在乔丹体育董秘看来,此“乔丹”和彼“乔丹”相去甚远,其商标是合法注册的中国驰名商标,与国际运动品牌巨头耐克公司注册的乔丹有明显区别。 丁氏家族持股逾8成 乔丹体育前身为成立于1984年的福建省晋江市陈埭溪边日用品二厂,属于集体所有制企业,由丁老岁、丁国雄父子注资13.6万元设立,挂靠村委会。目前主要从事运动鞋、运动服装、运动配饰产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 该公司的招股书显示,乔丹体育经过历次变更及股改后,目前排名前六位的股东分别是福建百群(丁国雄、丁也治夫妇100%控股)64.73%、丁加芳16.18%、丁灿辉8.09%、倪振年6%、谢长志3%、丁世杰2%。其中丁加芳为丁也治的弟弟,丁世杰为丁国雄的外甥,由此丁氏家族目前持股比例为82.91%。 据招股书,目前,乔丹体育拥有品牌专卖店5374家,计划首发A股11250万股,拟投建的生产研发、渠道建设四大项目预计总投资12亿元,其中10亿元将用募资资金解决。 耐克曾状告乔丹体育 从披露即将上会的信息伊始,乔丹体育就被包围在一片商标可能涉嫌侵权的质疑声中。 质疑的声音主要指责,乔丹体育与耐克公司旗下的airjordan品牌有什么关联?会不会始终面临被耐克公司起诉商标侵权的风险? 乔丹体育的主要文字商标系“乔丹”的中文字样或“Qiaodan”拼音字样,而耐克公司在中国注册的文字为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的音译 “MICHAELJOR-DAN”,但主要图形商标均为运动员运球上篮的图形,两者看起来颇为相似。 据悉,耐克公司就商标侵权问题曾起诉过乔丹体育,但此诉求因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驳回复审决定的裁定已生效,故造成被异议商标均予以核准注册。 此乔丹并非彼乔丹 不过,市场的质疑并不影响乔丹体育的成功闯关。 乔丹体育在招股书中称,“Jordan”作为普通外国人姓氏,并不具有特定性,乔丹体育自2000年6月28日成立至今,MichaelJordan从未就发行人商号及“乔丹”注册商标事宜向发行人提出过任何权利或主张。 据乔丹体育董秘解释,乔丹体育与耐克注册的乔丹并不相干,两个图形商标其实差得很远,乔丹体育1998年就在国内注册了,并且已经是国家商标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再者,双方的产品路线也有区别,耐克的乔丹只做鞋,乔丹体育做球服,也做配饰。 在招股书中,乔丹体育一再声明,乔丹体育由福建晋江发家,是地地道道的本土品牌,同巨星乔丹没有丝毫关联,授权亦不存在。 对此,厦门一家券商人士指出,从上市角度看,乔丹体育并没有违反规定,商号、商标均经过相关部门核准,且公司盈利能力很强,仅2010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就达到5个亿,因此,过会理所应当。 作者:谢嘉晟 |
文章标签: 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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