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名字能不能用“+”“-”等符号?
来源:百度 发布时间:2015-06-04 07:29:00 浏览:3033
尚标解答: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可以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而成。
所以,如果商标里面有特殊符号的话,是可以的,把它们归属为图形,商标局也是这样处理的。
因此,“+”“-”等符号申请注册商标完全没有问题。但是,你要让它具有显著性,即要进行艺术处理,如果不这样做,商标局会以该标志没有显著性而驳回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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