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乱象已渗入校园
来源:尚标采编 发布时间:2016-03-14 05:36:00 浏览:1332
建校32年以来“深大”被约定俗成地认为是“深圳大学”的简称,但总有个别商家利用“深大”之名进行活动,公众往往慕“深大”之名而来。这些商家利用高校之名为自己谋利,部分人甚至构成了侵权。正如本期焦点版报道的校园商标侵权事件,个别商家的做法实在令人大跌眼镜。
大学多因其对应的历史价值或文化底蕴而得名,清华大学因位于皇家园林清华园而得名;复旦大学取“日月光华,旦复旦兮”之意,表达教育强国的梦想;深圳大学是特区首所高校故冠以特区之名。经过数十乃至百年文化沉淀,高校名字所代表的涵义已远超其本身,包涵了社会对其文化实力的肯定,对其文化价值的认同,成为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对于校园商标不够重视,国内其他高校也发生过多起校园商标侵权案。清华大学自1998年取得“清华”商标注册证后,尚且遭到各种诸如“清华脂蛋白”、《清华早读》、清华能源公司等等商标侵权,据相关统计,目前名称冠以“清华”的公司有两万家之多,商标依然没有得到有效保护。触目惊心的数据折射出目前高校缺乏切实可行的商标保护措施,没有系统性的反侵权保护办法。
校园商标作为校园文化的一个载体,是一所大学重要的无形资产。保护校园商标不仅保护的是一个名称,更是保护其代表的文化价值与文化底蕴。但现在商标侵权的问题屡见不鲜,相关管理措施欠缺,为校园文化建设敲响了警钟。
遏制校园商标侵权乱象,高校理应自省,并逐步解决问题。从深大业已提出的解决办法来看,应首先从法律层面补全商标注册类别,申请商标保护;其次出台学校商标利用管理规定;最后建立宣传监督管理机构,积极采用法律手段维权。
大学生作为校园文化的构建者和受益者,应提升自身对于校园商标保护的重视。不仅要合理合法的使用学校商标,当遇到违法使用本校商标的事件时,还要积极举报维权,参与到监督的过程中。通过学生与高校的有机结合,共同保护校园商标文化。
文章标签: 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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