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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未动商标先行

来源:尚标采编    发布时间:2016-03-17 05:45:00  浏览:1952

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商标抢注的情况在商业竞争领域屡见不鲜,一旦遇到类似情形,可以按照下面方式补救:

1.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受理,并不表明该申请已被核准。

2.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3.商标被抢注,可在其注册后五年时间内提出撤销申请。

4.被抢注商标长期没有进行使用,可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提出撤销申请。

5.维权未果,需重新注册商标,商标不能与原商标近似。

防止商标抢注有三大高招:

1、市场未动、商标先行。在新开发的商品进入市场之前,确保所用商标已经取得权利。

2、防御性注册:根据“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原则,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可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上分别进行防御注册,以免受职业商标炒家的侵害。

3、加强商标监测: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商标公告》,如发现相同或近似商标,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异议;应委托商标代理组织进行市场追踪监测,及时反馈侵权信息。

不过,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室主任陈乃醒提醒,我国此前也多次出台措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但是中小企业却还是反映行政审批手续繁琐,行政收费名目繁多,导致企业经营压力增加。因而,要使减少行政项目政策落到实处,就需要增加后期监管,减少操作弹性,这样才能真正为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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