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该如何应对商标抢注
来源:尚标采编 发布时间:2016-04-05 03:25:00 浏览:1234
导读
故事里常有这么一种讲法,说是某商人与同伴走在路上,秋毫之间,商人感到前方潜伏着危险,要求停下休息。同伴执意不肯,结果未走多远便被盗匪劫掠一空。于是,商人对同伴说,“俗话讲‘山岗无农有贼行’,好好的山坡,没有种田放牧之人,必是附近盗匪太多,这是从商经验。”
“反抢注”是否同样存在某种经验呢?答案是,有。
反抢注一式:慧眼识贼
警惕展览会上详细了解产品市场的人。企业参加展览会时,如果发现有人详细了解产品市场情况,但又没有合作意向,那企业就要注意了,这个人可能就是商标抢注者。近几年来,东南亚或韩、日投机商人曾多次利用我国企业在参加展览会时的疏忽,掌握我国产品的海外市场情况,在我国产品的重要销售市场抢注商标,进而倒卖商标或以侵权之名收取佣金。如,一日本人在日本抢注上海“英雄”金笔商标,要求中方按“英雄”金笔在日本销售量的5%向其支付佣金,致使“英雄”笔的日本代销商因无利可图而停止代销。
反抢注第二式:未雨绸缪
经验往往可意会而不可言传,因此,把希望完全押在“慧眼”之上,无异赌博。反击抢注,更必要的是建立起一套适合自己的商标防御体系,以便花适当的钱,办恰当的事。
目前,世界各国主要有三种商标确认制度:使用优先制、注册优先制和使用与注册并用制。“使用优先制”国家凭商标的原始凭证认定权利人;“注册优先制”国家依据商标在该国的注册纪录确定权利人;“并用制”国家则兼顾使用与注册两种情况。针对此三种商标确认制度,不同企业可采取不同的商标保护策略。
先说中小企业。一般情况下,中小企业取得了一定的国内业务,偶有产品销往海外,但产品在海内外均不具备领导市场的能力,自身商标还仅仅是一种起 “区别”作用的标识。此时,企业可不急于海外注册,特别是在“使用优先制”国家,只需委托国内商标事务所监测企业海外潜在市场的商标注册情况,同时保留商标原始凭证即可,如广告、发票、合同、公证材料、报关单等。世界多数国家均设置“商标注册异议公告”程序,商标事务所定期监测目标国家的商标注册公告,一旦发现有雷同或近似商标,便可提起商标异议,从而阻止抢注的出现。
再说国内市场领先企业。这种企业的产品在国内市场已成为主流,伴有较大数额出口业务,其商标在“区别标识”作用之外亦具备了“价值增值”功能,此时,企业应该开始考虑“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下简称“马德里体系”),以抵御商标被抢注所带来的无形资产损失。
最后说具有明确海外发展计划的大型企业。对于它们,更好的商标保护措施就是针对目标市场,委托当地专业事务所,以逐一注册的方式进行海外商标申请。当地专业事务所熟悉本国或本地区法律,具备专业的商标监测工具,可为商标注册提供准确的申请建议,保证商标注册申请的成功率。
文章标签: 商标抢注
-
43类
大粥门
查看详情 -
20类
宝瑞鸟 PEREOVO
查看详情 -
16类
柔月
查看详情 -
33类
醉无忌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