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对夫妻由于销售假冒品牌商标的运动鞋获刑并罚款
来源:澎湃新闻 发布时间:2016-04-19 02:11:00 浏览:1326
上海一对夫妻由于销售假冒“New Balance”品牌商标的运动鞋,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相应罚金。
4月11日,记者从审理该案的上海黄浦区人民法院获悉,从2014年7月起,被告人吴芳在其租赁的黄浦区斜土东路155号融金鞋城S18商铺及五楼仓库内,购进一批假冒“New Balance”品牌商标的运动鞋用于对外销售。后因吴芳怀孕需要保胎,其丈夫徐朗于2014年11月起接手该商铺的生意,负责管理、销售商铺和仓库内假冒运动鞋。
2015年8月21日,公安人员接到举报线索后,对融金鞋城S18商铺进行搜查,当场缴获少量标注有“NEW BALANCE”商标的运动鞋,并抓获被告人徐朗。徐朗主动交代五楼仓库内还有大量假冒运动鞋,并带领公安人员前往存放假冒运动鞋的仓库进行搜查,公安人员当场扣押标注有“NEW BALANCE”商标的运动鞋共计896双。
吴芳在家中得知上述情况后,当即赶至其租赁的商铺和仓库,向公安人员表明其经营者身份并接受询问调查。被告人吴芳、徐朗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据黄浦法院介绍,经相关商标权利人授权的上海新诤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上述896件商品中,有879件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经上海市黄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鉴定,上述查扣的879件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共计人民币615461元。
据此计算,这879双假冒“NEW BALANCE”平均约700元一双。黄浦法院透露,吴芳在法庭上交代自己购入的假冒“NEW BALANCE”品牌商标的运动鞋进价为15-30元,售价则为80元一双。对于自己的犯罪行为,吴芳和徐朗均表示很后悔,并称自己法制观念薄弱,希望从轻处罚。
黄浦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芳、徐朗共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待销售的涉案商品金额达61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均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被告人吴芳、徐朗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被告人徐朗在被公安人员查获其商铺存放少量待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违法情形下,主动交代了公安人员尚未掌握其在商铺五楼仓库内存放大量待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犯罪事实,并带领公安人员到仓库查扣全部犯罪赃物;被告人吴芳在家中知道其商铺因销售假冒运动鞋商品被公安人员查获后,即主动到案发现场接受公安人员的调查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故二名被告人均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
法院表示,根据被告人吴芳、徐朗的上述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判决被告人吴芳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被告人徐朗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文章标签: 品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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