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诚勿扰》栏目被告商标侵权 江苏台断然否认
来源:尚标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12-05-24 08:59:00 浏览:2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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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阿欢提供的“非诚勿扰”商标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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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亲节目《非诚勿扰》的LOGO
- 现代快报5月24日报道 江苏卫视“非诚勿扰”栏目自开播以来,一直很火爆,影响力巨大。昨天,这档名牌栏目却遭遇了开播以来首个商标侵权诉讼。起诉的是温州小伙金阿欢,因为经营着婚恋交友服务公司,常常被人误认为与江苏卫视“非诚勿扰”栏目有关,他十分苦恼。金阿欢称,他早在“非诚勿扰”开播前就已申请了“非诚勿扰”商标,并在“非诚勿扰”开播8个月后取得了商标注册证。
- “江苏广电总台这是商标侵权,”金阿欢决定讨要说法,近日他一纸诉状将江苏广电总台告到了南京玄武法院。江苏广电总台对于这突如其来的商标侵权纠纷,却认为“非诚勿扰”栏目无论从商标图案本身还是商标服务类别,都与金阿欢的明显不同,根本不存在商标侵权。
- □现代快报记者 张楚洁
- 为啥起诉
- “非诚勿扰”栏目
- 给80后小伙惹烦恼
- 打开金阿欢公司的网站,“非诚勿扰”四个大字,十分醒目,网站全称为“非诚勿扰婚恋交友品牌加盟”。
- 据悉,金阿欢现在是“非诚勿扰”商标的正式持有人。这个80后小伙经营的公司核心业务就是交友服务,既做交友网站吸引商家加盟,也就是加盟自己的“非诚勿扰”品牌,也做线下各种交友活动,提供交友服务,获得利益。
- 而之所以不远千里打官司,用金阿欢自己的话说,实在是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给他的公司经营带来困扰。“我的公司本来是吸引商家加盟做婚恋交友项目的,可是所有有意向的商家都会问我,是不是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很多人都混淆了。还有很多商家因为实际与‘非诚勿扰’栏目无关,就不愿加盟了。”
- 金阿欢说,“有些来参加现场活动的人,都以为是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一看不是,就不想参加,或者找我要说法,让我们很无奈,不知道真实情况的人还以为我们公司在利用‘非诚勿扰’的名气进行商业活动,既影响活动的正常开展,还影响经营。”
- 凭啥起诉
- “非诚勿扰”商标权
- 让它底气十足
- 为了解决这些困扰,金阿欢一纸诉状将江苏广电总台告上法院,认为江苏卫视“非诚勿扰”栏目商标侵权,要求“非诚勿扰”栏目立即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文字进行栏目宣传使用。昨天上午,玄武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商标侵权案。金阿欢和代理律师专门从温州赶到南京出庭,金阿欢在庭审中一脸轻松,他和律师手持商标注册证,底气十足。“我们注册成功,就具有商标专用权。”
- 早在2009年2月16日,金阿欢就申请注册“非诚勿扰”商标,2010年9月7日,他如愿获得了“非诚勿扰”商标注册证,他的这个商标属于第45类:交友服务、婚姻介绍所等。“我就是因为看了电影‘非诚勿扰’后,想到用这个做交友服务公司的名称,才注册了这个商标。”
- 但是,江苏广电总台却认为,“非诚勿扰”栏目没有商标,就是一个栏目LOGO而已。对于LOGO 的说法,金阿欢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商标的使用并不仅仅指直接将商标附着于商品上,还包括任何将该商标与该商品出处相联系的行为,换句话说,就是“非诚勿扰”栏目虽然没有商标一说,但是它的LOGO却是用作商标性的使用,同样是侵权。
- 起诉目的
- 停止侵权,实际是要求栏目更名
- 还不清楚,我要咨询商标顾问 清楚了,我要办理业务上一篇:王老吉商标大战背后的民企命运下一篇:“油条哥”商标成商家争抢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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