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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微信公众号需要注册商标吗?

来源:尚标采编    发布时间:2016-06-03 06:11:00  浏览:7730

微信公众号已成为人们信息生活的最大的介质,在这里企业、个人可以通过微信渠道将品牌推广给上亿的微信用户,减少宣传成本,提高品牌知名度,打造更具影响力的品牌形象。微信公众号的口号是“再小的个体,也有自己品牌”,足以见得其的作用。

特别是随着自媒体兴起之后,大量资本进入该领域,微信公众号名称的价值也是一路攀升,有些公众号的价值甚至达到几百万。不过,在初期,运营者并没有在意这些细节,以至于一些公司也会抢先注册一些知名自媒体账号名称,比如名为“火传媒(上海)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人,正在申请的商标注册有600多个,涵盖9类、16类、35类、36类、41类、42类、45类等多个类别。而在这600多个商标中包含了多个知名自媒体名称,其中,包括了电影头条、娱乐圈头条、一条、石榴婆报告、黎贝卡的异想世界、V电影、飞碟说、毒舌电影等等多个自媒体公众号的名称。

注册商标是目前唯一有效保护途径 在山寨号泛滥之时,微信适时推出了“命名唯一”原则,算是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知名微信公众号的权益。但是,按照微信的认证命名规则,命名还要遵循保护注册商标原则,且商标保护先于认证保护。因此,虽然申请商标注册会耗费一定的时间精力,但这是运营者在现阶段保护公众号名称的较好方法。

商标注册要选择合适的类别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一般是限于核定的商品服务或类似的商品服务上,所以在申请商标的时候应首先选择商标待使用商品或服务相应的类别,以保证商标能够在核心商品或服务类别上使用。同时,也要注重在相关类别上的注册,即在类似或有关联性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进行注册。

针对自媒体,建议申请的类别有:第9类(计算机软件);第35类(广告);第38类(电视播放、即时通讯);第41类(在线出版);第45类(在线社交)。如果微信公众号还要卖产品,还应该注册该产品所对应的类别。

文章标签:  微信  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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