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驰名商标在2014年5月1日起禁止使用的详细说明
来源:中国商标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03:05:00 浏览:6330
我是重庆一家超市的,由于3月份国家对商标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规范,现在想了解一下关于 中国驰名商标 和 **市著名商标 在2014年5月1日起禁止使用的详细说明。是依照商品的生产日期在2014年5月1日前生产的就可以继续在市场销售呢?还是从2014年5月1日起不管是什么时间生产的都禁止使用?
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于4月15日下发了《工商总局关于执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标字〔2014〕81号),对新旧法衔接的有关问题作出说明。对于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的行为,适用修改后的商标法处理。但是,对于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并于2014年5月1日以前已经进入流通领域的除外。请登录国家工商总局网站查阅。
尚标商标交易网提供商标转让服务,购买商标节省商标注册时间
文章标签: 驰名商标
-
43类
大粥门
查看详情 -
20类
宝瑞鸟 PEREOVO
查看详情 -
16类
柔月
查看详情 -
33类
醉无忌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