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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商标之争尘埃落定,“宝庆”告赢了“宝庆尚品”

来源:南京日报    发布时间:2016-08-24 02:04:00  浏览:1731

经过4年艰苦诉讼,南京宝庆首饰总公司本月终于等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宝庆尚品”商标无效。在这场旷日持久的“老字号”商标纷争中,南京宝庆首饰总公司取得了关键一役的胜利。

提及南京“宝庆银楼”,大家并不陌生。该品牌起源于1818年,2006年被商务部授予首批“中华老字号”,2008年“宝庆金银细工技艺”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它曾和上海“老凤祥银楼”、沈阳“萃华银楼”、苏州“恒孚银楼”并称为中国“四大银楼”,拥有“宝庆银楼”、“宝庆”,以及“宝庆及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

但随着2005年南京宝庆首饰总公司引入一家加盟合作方后,公司陷入商标之争泥潭。南京珠宝市场出现了两个“宝庆”并存的“怪现象”:一个叫“宝庆银楼”,一个叫“宝庆尚品”。更耐人寻味的是,粗略数一数,从2005年至2015年,该加盟合作公司提出申请及申请注册成功的“宝庆系”商标多达50多个,“宝庆尚品”商标是其中最著名的一个,南京人印象最深的是新街口开出了一家宝庆银楼尚品城。为此,过去数年两家纠纷不断。

究竟孰对孰错?记者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上看到,“宝庆尚品”商标拥有者是德和商业管理公司(由南京创禾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更名而成)。该公司2012年初获得“商评委”批准,可将“宝庆尚品”商标用于在未加工、半加工贵金属、珠宝(首饰)等第14类商品上。同年6月,宝庆首饰总公司提出异议,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认定宝庆尚品与宝庆商标已构成近似商标。“商评委”和德和商业管理公司不服判决,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今年7月5日,二审驳回,维持一审判决。7月25日,“商评委”对宝庆尚品商标予以无效宣告。法院认为,“尚品”文字仅是对“宝庆”文字的修饰,易造成混淆误认,两商标构成近似商标。

南京宝庆首饰总公司副总经理张季兵这些年一直负责公司的商标侵权案件。他说,过去10年,公司有三分之一的精力牵扯于商标官司,投入数百万元,光是去北京参与诉讼,带去的文件就装满7个行李箱。老字号企业是商标侵权案的重灾区,由于侵权认定复杂、耗时耗力,很多企业拖不起。在“宝庆尚品”案件之外,公司还有大批商标纠纷处于漫长诉讼中。“但让我感到欣慰的是,我们的坚持给业内做出了‘榜样'。”张季兵说,就在他们官司打赢后几天,上海老凤祥也对试图“抄近道”发展的商标仿冒者拿起了法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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