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交易风险“撤三”该如何避免?
来源:尚标 发布时间:2018-09-29 01:44:00 浏览:4287
尽管商标交易伴随着很多的风险,但随着大众对商标的需求性比较高以致于近年来商标交易发展如此迅速。有很多人在付出很多努力之后,商标注册申请仍然失败,所以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商标交易获取商标,很多的商标交易代理商在客户进行商标交易的过程中并没有将这些风险告知给购买者,今天尚标小编教大家了解商标交易过程中的风险--也就是:“撤三”。
我们所说的“撤三”就是说商标在连续三年内没有使用痕迹以及未使用的情况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递交商标撤销申请。撤销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申请”的制定是为了节约商标资源,避免商标的闲置不使用,但是对于商标转让的受让方,一定要注意商标是否存在这种情况。所以如果商标存在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情况,很有可能被竞争同行递交撤三申请而撤销该商标。
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申请撤销的,商标注册人应当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法院认为,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中所称的“正当理由”,应当是不可归责于商标注册人的正当事由,比如,因政府政策性限制停止使用或因公司破产清算停止使用的以及不可抗力等情形。因此,该企业在法院中所述理由并不能成为商标法中的“正当理由”。因此,“撤三”中商标的实际使用并不在于使用的主体,主要是关注是否有实际使用的事实。
看了上文相信大家对商标交易有了一定的了解,商标交易过程中蕴含的风险购买商标的人一定要高度重视,在购买商标之后需要及时使用,在三年内不使用很可能会撤标,希望上述的文章可以给大家帮助。
你可能感兴趣:
-
43类
大粥门
查看详情 -
20类
宝瑞鸟 PEREOVO
查看详情 -
16类
柔月
查看详情 -
33类
醉无忌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