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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商标转让要注意什么呢?

来源:尚标商标转让平台    发布时间:2020-08-03 08:22:00  浏览:2744

酒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有着重要的作用,每逢佳节喜事常常把酒言欢,除了欢快时刻也有忧伤时刻借酒消愁。酒商标是比较广泛的一个类目,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

酒商标尤其不包括:——医用饮料(第五类);——无酒精饮料(第三十二类)。酒类的商标一般包含有一些类目:薄荷酒330001, 果酒(含酒精)330002, 苦味酒330003, 茴香酒(茴芹)330004, 茴香酒330005, 开胃酒* 330006, 烧酒330007, 蒸馏酒精饮料330008, 蒸馏饮料330008, 苹果酒330009, 鸡尾酒* 330010, 柑香酒330011, 蒸煮提取物(利口酒和烈酒)330012…… 等等。

酒商标转让要注意:

1、转让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2、转让申请提交一个月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受理通知书》,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抄送一份《受理通知书》。

3、如果商标转让申请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4、转让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并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5、转让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6、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

7、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9、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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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酒商标转让  商标转让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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