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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商标案入选中国法院知识产权 司法保护十大案件

来源:尚标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13-04-24 01:27:00  浏览:3461
昨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广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2年度)》白皮书,白皮书显示,去年全省法院一审民事案件收案23672件,同比增长近五成,“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成知识产权纠纷关键词。

由省高院成功调解、我国迄今为止所审结的金额最大的Ipad商标案也入选了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2012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

互联网成“战场”

纠纷蔓延至商标权、反不正当竞争领域

据昨日发布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2年度)》白皮书披露,2009年至2012年,全省法院一审民事案件收案6144件、10029件、16094件和23672件,同比增长38.78%、63.23%、60.47%和47.09%。2012年全省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数量占全国的27.08%,全年共审理诉前临时禁令申请案件2件,诉前证据保全案件37件,诉前财产保全案件16件。

通过对2012年广东法院审理的捷顺科技公司诉百度公司通过搜索引擎关键词广告和竞价排名服务侵害商标权纠纷、美国威斯康辛州花旗参农业总会诉淘宝公司通过网络交易平台侵害商标权纠纷、完美公司诉阿里巴巴公司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进行不正当竞争纠纷等典型案件进行分析,省高院副院长徐春建发现“互联网”和“不正当竞争”成了这些案件中共同的关键词。

白皮书披露,随着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和服务模式的不断创新,侵权诉讼从视频分享网站、搜索链接和点对点(P2P)服务提供者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向电子商务、搜索引擎以及安全软件服务者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蔓延。除侵犯商业秘密、假冒知名品牌注册商标或企业字号、抢注他人知名商标等传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之外,在互联网经济和电子商务不断兴盛的背景下,通过关键词广告搜索、竞价排名和深层链接等网络服务行为进行不正当竞争、利用网络打分进行商业抵毁或虚假宣传等新类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层出不穷。

《反垄断法》试水

创新性解答相关市场界定难题

在广东高院审结的目前国内标的最大的反垄断纠纷——奇虎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中,法院创新性地确立了即时通信产品能否构成相关市场的界定标准:既考虑假定垄断者通过降低产品质量或者非暂时性的小幅提高隐含价格而获取利润,更考虑到一旦假定垄断者小幅度持续一段时间收费,能否产生大量的需求替代。

除奇虎公司诉腾讯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纠纷,在惠尔讯公司诉深圳市有害生物防治协会横向垄断纠纷的案件中,法院对垄断侵权行为的司法认定过程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对于如何界定相关市场、采取何种独特方式以及怎样评判垄断行为均给出了明确的标准,对《反垄断法》的实施和不断完善起到了推动作用。

“《反垄断法》生效以来,广东法院受理的反垄断民事纠纷开始增多,标志着《反垄断法》从‘纸面’真正走向了‘实施’。”广东高院知识产权庭有关负责人说。

此外,知识产权刑事审判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中的威慑力进一步发挥。

像杨梅、米东海等销售假冒“苹果”、“诺基亚”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燕亚航非法下载、私自架设、运营网络游戏私服侵害“弹弹堂游戏软件”著作权罪案等一批案件的成功审结,使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据统计,去年全省新收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2136件,同比上升141.63%,审结2112件,同比上升154.85%。

“专家陪审”探索

破解知识产权审判“赔偿难”问题

白皮书提出,广东法院要坚持理论和制度创新,解决制约司法保护力度提高的瓶颈问题,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多、类型复杂、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的实践优势,以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主线和目标,大力推进诉讼制度、证据制度等各项制度改革。

今年,广东高院将积极探索以证据披露、证据妨碍和优势证据规则查明知识产权侵权损害的实际损失,破解长期困扰知识产权审判的“赔偿难”问题。探索开展专家咨询、专家陪审、专家辅助人出庭的可行性和有效途径。

?经典案例

从诉赔400万元到支付6000万元

Ipad商标案深度揭秘

“从下午2时调解到晚上10时,大家都没吃晚饭”

昨日,由省高院成功调解的Ipad商标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2012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而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也再次揭秘Ipad商标案背后的调解故事——苹果为何会在诉求判令涉案商标归其所有并赔偿其调查费、律师费损失人民币400万元后出现“360°转变”,最终支付给被上诉人深圳唯冠公司6000万美元?

当时,纠纷气氛剑拔弩张,省高院意识到,只有调解才能达到多赢的最佳效果——中国是苹果公司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市场,如果这么大的市场份额晚一天进入就会损失很大。苹果公司的目的是要商标,使其Ipad产品能够尽快进入中国大陆市场,实现其商业利益;而唯冠公司则是想获得一笔款项尽快解决债务问题;两者具备调解的基础。

然而,调解过程却遭遇诸多阻碍。

在调解的数额方面,作为世界上市值第一大公司的苹果公司,因法律制度方面的差异,坚持认为已付款购买涉案Ipad商标,该商标应当归他们所有,一直不愿意出太多的钱调解。

“我们耐心向其解释,跟苹果公司算账,产品迟上市一天要损失多少钱,早点解决这个问题,以时间换市场,他们才同意出钱,价格一点点往上提。”经办法官告诉记者,调解谈判异常辛苦,印象最深的一次甚至谈到凌晨1时,最后苹果公司终于出到6000万美元。

但是由于众多的债权人代表不同利益,唯冠方面的调解同样“状况百出”。中间甚至出现由于唯冠公司债权人对深圳唯冠提起破产清算诉讼,调解工作一度中止;而之后当苹果公司的高管专程从美国飞过来时,深圳唯冠的法定代表人却突然不肯来了。

经办法官仍然记得最后阶段的谈判。“那天从下午2时谈到晚上10时,整整8个小时,大家都没有吃晚饭。”

该案既涉及商标法等知识产权法律,又涉及合同法等商事法律关系;既涉及实体问题的判断,又涉及管辖等争议;既涉及国内外两大主体,又与执行、破产等交叉关联,背后利益错综复杂。

然而这起涉及中国、美国、英国以及台湾等4个国家和地区的跨国纠纷最后还是在成功调解下画下圆满句号。这也是我国迄今为止所审结的金额最大,社会影响最大,国内外关注度最高的知识产权案件。

南方日报记者 赵琦玉 通讯员 裘晶文

文章标签: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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