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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名称与品牌浅谈

来源:尚标网    发布时间:2011-03-22 06:22:00  浏览:4352

领先的商标交易网--尚标专家介绍:公司在起名实践中,有很多客户分不清公司起名、商标起名和品牌的关系,直接提出给公司起的名字要成为一个品牌!当然,这也反映了现在的起名客户已经认识到了给公司起名和创建品牌的关系。

商标和品牌实际上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1)从市场的角度来说,品牌积累的是市场利益。(2)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通过商标来保护品牌积累的市场利益。所以品牌只有转化为商标,其积累的市场利益才能得到合法的保护。但品牌转化为商标,必须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有些企业不愿意支付这笔费用,其品牌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3)从数量的角度来说,品牌和商标的数量是不等的;商标是品牌的一部分,是品牌当中获得了商标专用权的那一部分。品牌要想做活、做长、做久、做远、做大的话,必须转化成商标,只有获得合法的保护才能够使品牌延续下去。

品牌不同于商标,品牌是个市场概念,商标是个法律概念。在市场经济中,能称得上品牌的实际上也就是在某个行业中具有一定美誉度和知名度的商标,实际上,这种商标也称之为名牌。

品牌并不是天生就有的,品牌是营销出来的,以商标为载体。是对使用该商标的产品进行整体营销策划,包括研究市场,选择目标市场,指定产品策略、价格策略、分销策略和促销策略,并保证这些策略的有效实施进而创造出来的,所以品牌最起码应该包括商标、产品质量、营销手段、广告宣传、服务等内容。

品牌并不只是单纯的商标,而是一种依附在商标上,具有无形价值的一种东西,凝聚着人们的智力成果。品牌与企业是生存与共的,是商标、企业和产品相结合带给消费者全部消费体验的总和,品牌包括商标权价值和全部商誉价值,是全部无形资产的外在代表。品牌主要用作宣传,外树形象,内聚合力,在申请弛名商标时作背景资料,在合资合作时作谈判筹码。商标则是游离于企业之外的单项的无形资产,可用于质押贷款、合资合作、兼并收购、股权置换。

在我们国内,20世纪80年代的中后期,商标的呼声比较高;到了90年代中后期,则是品牌的呼声比较高。在90年代中后期,部分企业已开始具备向海外拓展自己市场领地的能力和实力,最具有这种能力的是一些拥有著名商标的企业。国外企业了解到这一信息,就在外国抢先注册我们的著名商标,比如日本注册近 300个商标,马来西亚、新加坡也注册了我国上百个商标,这就意味着这类商标的产品在这些国家的市场上被封杀。如同仁堂被日本给抢注了,这就意味着我们的药再不能打着“同仁堂”三个字在日本销售,否则是侵权。因此在20世纪80年代的时候,商标局大声疾呼企业要重视商标注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又如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青年文摘》受青年人的喜爱,可是它没有转化成商标,没有获得国家商标法合法的保护,由于外国已经有人注册,所以这家出版社不得不忍痛割爱,把《青年文摘》改成了《读者》。类似情况还有很多。商标属于法律范畴,它涉及到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能不能得到保护的问题,所以国家商标局要提醒企业重视商标注册,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尚标专家调查得知:21世纪品牌的呼声比较高。这一呼声主要来自企业,因为企业认识到品牌连接着顾客,要想赢得市场必须做好品牌,使品牌获得消费者的认可。因此,品牌是市场的范畴,它强调企业与顾客、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联系的建立、维系与发展。只有品牌获得了消费者的认可,才能积累起较好的市场利益,而这部分市场利益又必须转化为商标才能获得最基本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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