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 精神象征的商品代言商标
来源:尚标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16-12-21 09:21:00 浏览:3513
法国双飞人药水在进入中国内地市场时陷入商标之争,由于被抢注商标,该药水在内地已经更名为“利佳薄荷水”。法国双飞人药水于1838年由法国利佳制药厂研发出品,1999年,江西双飞人制药(中国)有限公司在中国内地抢注了“双飞人”商标,并推出双飞人爽水产品。
对于商标,我们有多少认识呢?
原始壁画中的生动符号
商标就是商业性的标志、记号,是商品或经营业务质量的保证,是区别、识别商品的依据。从根本意义上而言,商标就是一个符号,一个附带有一定意义的符号。
最初人类运用符号只是一种精神象征,关于这一点可以追溯至原始部落时期。在已经发现的一些原始壁画中,原始人多用符号表征动物,用圆形表示宇宙的无限。一些符号还具有特殊的含义,如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用三角形象征智慧,基督教用三角形表示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
随着人类生产、生活越来越复杂,符号就不仅仅被用作精神象征,同时也被广泛用于生产生活。古埃及、古巴比伦、古罗马等文明古国很早就在各种陶器、金属器具和手工制品上绘制标记,以便于官方征税,或用于作坊主与工匠之间记账。13世纪时,行会开始在欧洲盛行,各行会均要求生产者在商品上印制行会认可的标记,从而区分生产者。1262年,意大利人在他们制造的纸张上采用水纹作为产品标志。这些标记性符号可以说是现代商标的雏形。
在西方,商标最早起源于西班牙,当时游牧民族把烙印打在牲畜身上,以区别各自的主人。最早颁布的商标法是法国1803年制订的《关于工厂、制作厂和作坊的法律》。
东周“杜康”现商标雏形
据史书记载,东周时期我国便用“杜康”作为酒的标识,东汉铁器上铸有“川”作为产品标记。先秦典籍中曾记载当时用作商品标识的是印章或印记。如今各地博物馆中都存有汉代实物“封泥”,就是将货物捆扎牢固,在固定处打好绳结穿上木块,再用泥固封后盖上印章,正如现代火漆印固封手续一样。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的封泥,上面刻有“侯家丞”字样。另外,出土的战国时代的陶器和传世的汉代铜镜上,也有印章、印记,标明生产者的姓氏及产地。这些印章、印记都是现代商标的雏形。
随着商业活动的发展,我国手工制作者生产的产品种类和花色逐渐增加,同类商品生产者也在不断增加。为了更好地区别不同的店铺,也更好地推广自己的产品,人们就需要一种有区别性的标记。当时唐代很多瓷器刻有“卞家小口天下有名”、“郑家小口天下第一”等字样,同样北宋名窑龙泉青瓷底款刻有“永清窑记”,湖州生产的铜镜和漆器上刻有“湖州镇石家念二叔照子”和“湖州真正石家念二叔照子”两种不同印记。这些都是文字商标的雏形。
北宋时期的一枚白兔商标是我国目前发现最早的民间制作商标,现保存在国家博物馆。山东济南有一家专造功夫细针的刘家针铺,设计、制作了一枚专门印刷商标的铜版,以白兔为商品标志。这枚商标,既有文字,又有图形,近于正方形,上方阴文横刻“济南刘家功夫针铺”店号,中间阳刻白兔图形,两侧还竖刻着阳文“收买上等钢条,造功夫细针,认门前白兔儿为记”,下方刻有较长阳文附记。这枚白兔商标图形用意简单,而后的图文商标多采用一些吉祥图案,如药铺多用“鹤鹿同春”、“福禄寿三星”,金银首饰店多用“和合、如意”为记。
见证中国民族工业的顽强
商标在我国的发展经历了一个逐渐规范的过程,经官方正式批准使用的最早注册商标是1890年上海燮昌火柴公司使用的“渭水”牌火柴商标。
20世纪二三十年代,我国颁布了第一部商标法,严格按照此法审定注册的第一件商标是上海荣氏民族企业的“兵船”牌面粉。新中国成立后,天津一家化妆品公司注册的“海王”牌发油是第一个注册商标。
“兵船”牌面粉商标的生存史,见证了我国近代民族工业的顽强,这一商标是民国时期实业家“以商立国”、“实业救国”最有力的见证者。1903年中国近代著名实业家荣宗敬、荣德生兄弟创办茂新面粉公司,1910年开始使用“兵船”商标。据说,当时“兵船”面粉进入上海市场不久就将一个已经基本被外商控制的上海老牌面粉击败,“兵船”牌成了畅销海内外、一展国人壮志的民族品牌的代表。发展到1921年,荣氏茂新面粉公司已经拥有了12个分厂,分布在无锡、上海、汉口、济南等地。1923年5月,北洋政府农商部商标局成立不久,荣氏茂新面粉公司就率先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以法律手段来保护这一声誉卓著的“兵船”牌商标。在全国华商面粉厂中,“兵船”牌面粉的产量一直领先,直至2003年才结束其历史使命。
“兵船”牌商标主体图案为一艘乘风破浪的兵船,既体现出了当时民族资本家积极学习西方,接受新事物,富国强民的理想,同时也包含着中华文化中一帆风顺的寓意。商标分为绿、红、蓝、黑四种颜色,用以区别产品的不同等级。该商标曾经获得1926年美国费城商标博览会荣誉奖。
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妄想控制中国的商标注册制度,英国人赫德代拟了《商标试办章程》,并由外国人控制的海关所执行该章程。但中国商人一直积极维护自身经济利益,在商标注册和保护方面与一些外国不法商人展开了激烈的斗争。光绪三十三年,德国啤酒在天津的美国代理商永康洋行投诉天津松盛啤酒厂所产啤酒商标与其雷同,并在《大公报》上刊发声明,诋毁松盛啤酒的声誉。松盛啤酒厂用证据证明两种商标的不同,此案最终以美商败诉而告终。除此之外还有名牌汽水打假诉讼、榨油机专利设计诉讼、肥皂外观雷同纠纷等著名案例,这些斗争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当时弱小的中国近代民族工业。而后的民国政府也颁布过一些商标法令,但多为一纸空文,注册商标大多是外国商标,当然也有一些民族工业品牌商标,如“抵羊”牌毛线,“钟”牌毛巾被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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