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称浓厚 “驰名商标”有利可图
来源:www.86sb.com 发布时间:2014-05-06 01:09:00 浏览:2432
自5月1日起,新《商标法》正式实施,曾经应接不暇地“驰名商标值得信赖”的广告词,将退出商品宣传的历史舞台。记者采访发现,对于“驰名商标”的认证价值商家仍然认为有利可图,且注册的信心似乎没怎么受到影响。而消费者应借此契机,回归对“驰名商标”法律认知。
企业:注册商标意识浓厚 “驰名商标”有利可图
“生意不好,我在考虑转移投资、流转资金。但公司商标已经注册了,将来转手了还能挣一笔。” 王先生是一家文化传媒公司的老板,他认为商标注册成功后,将来哪天别人接手自己的公司,光品牌也能挣一笔钱。
从注册商标的意图看,王先生似乎是商标注册市场的“投机者”。其实,他只是认为,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可对其价格进行评估,可以通过转让、许可或质押来实现其价值。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企业越来越意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注册商标已成为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一环。
“6月份我们公司就能拿到商标注册成功通知书了。” 陈彬是四川省泸州市一家茶叶公司的品牌部经理,谈到商标即将注册成功他高兴地告诉记者,公司从前年12月就开始申请了。
当问到关于“驰名商标”的认证,陈彬说那是发展壮大后一定会做的事。记者告诉他,新《商标法》正式实施后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也许意味着“驰名商标”广告的面子不好卖了。但陈彬告诉记者,仍然有利可图。
“虽然‘驰名商标’目前在市场有泛滥的迹象,但申请成功后仍然有利于品牌宣传。且除了保护本公司的产品专利外,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作为一个地方品牌,只有申请‘驰名商标’成功,才能享受当地一些政府扶持项目的补贴,这是能否获得项目扶持资金的硬性指标。”陈彬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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