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尚标商标转让网 |  帮助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政策法规>使用他人汽车招牌是宣传还是侵权
尚标-特价转让商标

使用他人汽车招牌是宣传还是侵权

来源:www.86sb.com    发布时间:2014-05-30 02:17:00  浏览:2649
昨日,硚口区工商部门组织海天汽配城近百名商户进行商标普法讲座,介绍常发生的商标侵权问题。据了解,目前武汉各汽配市场商标侵权现象普遍,有些擅自在自己的店门上将他人的汽车商标用做自己的招牌,有的授权经销商与商标权利人所签许可协议已经到期,但仍然使用该商标。“被侵权的商标多为国际驰名的汽车商标,如丰田、奔驰、凌志等。汽车及配件经营者甚至认为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招牌是正常经营行为,是为他人作义务宣传,并不认为这是一种侵权行为。”硚口区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据介绍,下一步,工商部门将针对汽配市场类似商标侵权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文章标签:  汽车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尚标商标转让平台"或”来源:www.86sb.com”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尚标”并标明本网网址www.86sb.com!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尚标)”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可拨打电话:400-7187-888。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