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知识产权案审结比增24%知识产权
来源:尚标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16-12-27 01:47:00 浏览:3112
原标题:深圳知识产权案审结比增24%
今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2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记者了解到,深圳两级法院从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诉讼案件17155件,与去年同比上升51.15%。深圳两级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居全国前列。实施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审判“三合一”改革至今,已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深圳模式”。2015年度深圳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也于25日同期发布,其中包括深圳路边停车软件被指侵权案、华为员工离职创业侵权案等备受关注案件。
2015年,深圳法院将“三合一”改革与2014年9月份启动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结合起来,在现有法官队伍中择优选任审判长,组建相对固定的审判团队,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业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各区院也勇于探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改革之路,例如南山法院设立了“区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服务中心”,据此建立多部门间区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服务联动机制,将司法调解工作、司法审判工作、司法服务工作有机结合,以司法机关为主导,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利用、管理的一站式服务。
深圳法院通过两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长联席会议、两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碰头会、深圳中院审判长对口业务指导机制、典型案例上报制度等方式构建全市法院审判动态长效沟通机制,及时、全面地掌握辖区内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数据和信息,分析审判工作运行态势,加强类型化标准化裁判研究,统一案件裁判尺度。
同时,深圳市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从辖区知识产权审判的工作实际出发,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辖区内知识产权关联案件的协调和指导力度,维护裁判标准的统一,并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充分听取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一批审判工作规范和指导性意见,为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奠定了制度基础。
此外,深圳法院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和知识产权人才储备,着力建设专家型知识产权法官队伍,真正做到用理论指导实践,并在实践中深化理论。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深圳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19名法官在各级刊物上发表调研报告和学术论文40余篇,出版个人专著1部,多名法官活跃在知识产权理论与实务的前沿,展现出深圳法官专业、职业、敬业的“三合一”形象,得到了业界对深圳知识产权法官能力和学识的普遍认可。
典型案例直击
华为前员工离职创业 复制软件构成侵权
华为员工离职创业侵权案是社会关注度颇高的一起案件。涉案的技术焦点是,华为公司通过受让方式取得计算机软件《盛维网络视频会议系统V5.2》的著作权,并将该软件升级为Espace Meeting软件,上述软件均可以供使用者通过互联网召开视频会议。
而陈奕泉、张洪浪、邓传宝等人原来均系华为公司的管理人员,都曾经在华为统一通信部门工作过。从华为离职后,陈奕泉等共同成立博迪体系,华思通公司是博迪体系中的一家公司。华思通公司在华为公司Espace Meeting软件的基础上,开发出TELEUC网络视频会议系统,并在未购买华为公司Espace Meeting软件授权码的情况下,即开始提供TELEUC网络视频会议系统软件的租赁服务,获益10余万元,销售TELEUC网络视频会议系统,获得484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的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一审判决陈奕泉等人1年7个月到3年有期徒刑不等。
办案法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高科技企业员工离职创业过程中,一般会利用所离职企业的资源降低创业成本,增加创业成功几率,这类案件时有发生。法官表示,在审理此类离职创业人员侵害所离职企业知识产权案件中,应注意正确区分侵权行为与正常的交易行为,真正做到疑罪从无的刑事处罚原则。
市民起诉宜停车APP侵权被驳回
张忠义于2011年4月1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名称为“基于客户端的停车计时方法”的发明专利,于2014年5月7日获授权。
宜停车APP是由深圳市交通管理中心退出的用于路边停车的手机软件,可供车主下载至手机,地感埋设于停车泊位,后台服务设置于交通管理中心。
张忠义认为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侵犯其发明专利,请求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判定该事务中心侵权,并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关闭宜停车APP下载或指向下载的链接,停止宜停车APP服务等。
根据案情介绍,可以比较出两者的不同。张忠义涉案专利记载的停车的计时方法主要有咪表、IC卡、手机短信等。其操作都是由车主通过按键自主开启和结束服务器上的计时,然后根据时间分段数的多少计算总的停车费用,向车主收取。
而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路边临时停车收费系统包括宜停车APP、地感、后台服务器三部分。宜停车APP系由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推出的用于路边停车的手机软件,可供车主下载至手机,地感埋设于停车泊位,后台服务器设置于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与张忠义的专利里用咪表、IC卡、手机短信等方式计时有明显不同。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5年1月作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决定》,认为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的行为不构成侵犯专利权,宜停车APP未落入张忠义发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张忠义不服该处理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宜停车APP计时操作与涉案专利技术方案至少一项技术特征既不相同也不等同,故不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原告张忠义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予以驳回。二审法院驳回张忠义的上诉,维持原判。
办案法官表示,本案系深圳法院实行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体制改革以来的第一宗涉及专利侵权知识产权行政诉讼案件。路边停车、收费所使用APP软件系统系由深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投资、招标、采用并推广,该系统软件侵权与否直接涉及这一交通市政工程能否继续顺畅实施,引发了社会公众及有关部门的关注。知识产权庭审理涉专利侵权行政诉讼案件,在把握专利侵权判断上更为专业,有利于保障裁判结果的正确,同时也增强了司法裁判的公信力。
撰文:戴晓晓 穆玉洁 王东兴
文章标签: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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