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如何注册进出口贸易公司
来源:尚标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17-02-23 04:26:00 浏览:3599
上述事项办理完毕,公司注册基本完成,若开展实际业务,还需办理以下事宜:
八、开设公司基本帐户与纳税帐户
公司银行基本帐户是公司业务往来转帐及支付现金的帐户,纳税帐户是纳税申报后缴纳税收的专用帐户。
九、办理税种核定
需财务人员前往税务局办理票管员资格,同时办理税种核定。
十、购买发票
根据公司经营范围中所列业务范围,办理发票购买。
十一、特殊行业审批
若公司经营范围中有特殊行业或产品信息,需办理许可证。例如,经营食品要办理卫生许可证,经营危险产品要办理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办理行业许可证的时间一般在公司名称核准之后,办理营业执照之前。
办理进出口公司注册登记之前,需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材料、多少费用等等详细信息。若享受国家的出口退税政策,需在进出口公司注册完成后,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
进出口商品的作价原则
正确贯彻作价原则和掌握合理的差价。我国进出口商品的作价原则是,在贯彻平等互利的原则下根据国际市场价格水平,结合国别(地区)政策,并按照我们的购销意图确定适当的价格。由于价格构成因素不同,影响价格变化的因素也多种多样。因此,在确定进出口商品价格时,必须充分考虑影响价格的种种因素,并注意同一商品在不同情况下应有合理的差价,防止出现不区分情况,采取全球同一价格的错误做法。
为了正确掌握我国进出口商品价格,除应遵循上述作价原则外,还必须考虑下列因素:
1.要考虑商品的质量和档次
在国际市场上,一般都贯彻按质论价的原则,即好货好价,次货次价,品质的优劣,档次的高低,包装装潢的好坏,式样的新旧,商标,品牌的知名度,都影响商品的价格。
2.要考虑运输距离
国际货物买卖,一般都要通过长途运输。运输距离的远近,影响运费和保险费的开支,从而影响商品的价格。因此,确定商品价格时,必须核算运输成本,做好比价工作,以体现地区差价。
3.要考虑交货地点和交货条件
在国际贸易中,由于交货地点和交货条件不同,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费用的风险有别,在确定进出口商品价格时,必须考虑这些因素。例如,同一运输距离内成交的同一商品,按CIF投机倒把成交同按Exship条件成交,其价格应当不同。
4.要考虑季节性需求的变化
在国际市场上,某些节令性商品,如赶在节令前到货,抢行应市,即能卖上好价。过了节令的商品,其售价往往很低,甚至以低于成本的“跳楼价”出售。因此,应充分利用季节性需求的变化,切实掌握好季节性差价,争取按对我有利的价格成交。
5.要考虑成交数量
按国际贸易的习惯做法,成交量的大小影响价格。即成交量大时,在价格上应给予适当优惠,或者采用数量折扣的办法;反之,如成交量过少,甚至低于起订量时,也可以适当提高出售价格。那种不论成交量多少,都采取同一个价格成交的做法是不当的,我们应当掌握好数量方面的差价。
6.要考虑支付条件和汇率变动的风险
支付条件是否有利和汇率变动风险的大小,都影响商品的价格。例如,同一商品在其它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采取预付货款和凭信用证付款方式下,其价格应当有所区别。同时,确定商品价格时,一般应争取采用对自身有利的货币成交,如采用不利的货币成交时,应当把汇率变动的风险考虑到货价中去,即适当提高出售价格或压低购买价格。
此外,交货期的远近,市场销售习惯和消费者的爱好与否等因素,对确定价格也有不同程度的影响,我们必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盘考虑,权衡得失,然后确定适当的价格。
废物进口办理程序
事项名称
废物进口(国家局审批、省局审核、市局初审,已进办证中心)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国家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限止进口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确有必要进口列入前款规定目录中的固体废物用作原料的,必须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审查许可,方可进口。”
2、国家环保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海关 总署、国家工商局、国家商检局颁发,环控[1996]204号(1996年3月1日)《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二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对本辖区内进口废物实施监督管理,并有权对从事进口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第九条第三款:“(二)申请进口附件一所列其他废物的,由废物进口单位或者废物利用单位向废物利用单位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简称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废物进口申请,经所在地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简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国家环境保护局审批。”第十四条、十五和二十四条(对具体审批对象的规定略)。
受理条件
1、依法成立企业法人;
2、具有利用进口废物的能力及相应的污染防治设备和措施;
3、申请进口的废物已被列入《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
办理程序
1、业主向办证中心环保窗口提出申请,需提交:①进口废物申请书原件一式六份、②进口废物作原料利用环境风险报告书(表)一式六份;
2、窗口报局业务处室初审后,报省环保局审核、国家局审批;
3、市环保局将审批结果告知业主。
办理时限
自收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收费情况
初审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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