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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吹响“五常大米”品牌保护号角

来源:黑龙江日报    发布时间:2015-12-17 01:14:00  浏览:1586
(原题:“五常大米”品牌保护)


天罗地网缉拿 省市县三级联动 公安质监工商三部门联动 宣传规范打击并举“假五常”

黑龙江日报12月17日讯 一场针对五常大米的品牌保卫战正在打响。为严厉打击假冒五常大米违法行为,加强对五常大米品牌保护,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龙江绿色食品品牌形象,我省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公安质监工商三部门联动、宣传规范打击三位一体的方式,全力开展五常大米品牌保护工作。

来自省工商局的信息,截至目前,全省共立案128件,查扣涉嫌假冒大米215.8吨、包装物43万件,移送公安机关5件。

行动对“五常大米”标志集中执法检查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对五常大米品牌营销与保护有关工作要求,省质监局日前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五常大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集中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据了解,此次检查重点是,除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93家大米生产加工企业可以使用“五常大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志外,擅自使用或伪造“五常大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志的大米生产、经销企业;查处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93家使用“五常大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生产加工企业委托未经核准使用“五常大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大米生产、经销企业加工印有“五常大米”地理标志保护标志的产品;使用与“五常大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识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志,使消费者将该产品误认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伪造、冒用“五常大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产地的;“五常大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短斤少两的。

据介绍,此次全省质监系统对辖区内生产加工大米的企业将逐一进行排查。在集中执法检查期间,省质监局将开展督查工作,重点督查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走过场、地方保护等行为。

三部门联手亮利剑

近年来,各种伪劣假冒五常大米行为屡禁不止,市场上流通的五常大米总量一度竟达到五常市大米产量的10倍。

来自五常市米业商会的数据显示,2014年,五常市本地大米产量只有71.4万吨,然而,五常市的大米加工企业却拥有560万吨加工能力。此外,据黑龙江省大米协会统计,2013年以来,五常市稻米加工企业受各类原因制约,约有一半停产半停产。

“五常大米”品牌保护刻不容缓。

10月16日,省市联席会议提出,要加强五常大米品牌营销与保护工作,打一场五常大米品牌营销与保护硬仗。

10月20日,省工商局以及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到五常市大米协会、大米生产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座谈,全面了解掌握五常大米地理标志商标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工作措施,从经济罚、刑事案件移送罚、信用罚等方面,梳理出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及处罚上限标准。同时展开对省内外和线上线下涉及的有关市场主体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省质监局就五常大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执法检查情况提出要求,并成立三个工作组,对哈尔滨、齐齐哈尔、绥化开展了暗访行动,通过暗访收集信息,有针对性地指导各地开展五常大米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省公安厅专门派人到省工商局、省质监局了解情况,并开展了对接,与哈尔滨市公安局、五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五常大米协会等部门召开座谈会,研究部署五常大米保护工作。

10月末,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质监局决定自2015年11月1日起,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严厉打击假冒五常大米专项整治行动。与此同时,省工商局出台《开展打击假冒五常大米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专项整治工作要以保护五常大米品牌,促进我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为目标,充分运用工商(市场监管)综合职能,坚持线上和线下齐管,省内和省外联动,整治和教育并行,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假冒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假冒五常大米现象,提升五常大米商标品牌形象,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整治重点行为:一是整治侵犯五常大米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二是整治仿冒五常大米的名称、包装、装潢以及产品的产地、厂址等“傍名牌”行为。三是整治非法印制五常大米商标行为。四是整治五常大米虚假宣传等违法广告行为。五是整治无照经营五常大米行为。六是整治销售五常大米过程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整治重点部位,省内、外各大粮食批发市场,大型超市,五常大米专卖店、直营店,线上五常大米网点、重点网络供求信息平台,大米生产加工企业,五常大米包装袋印制企业;整治重点区域,省内重点以哈尔滨市以及五常周边地区的尚志、延寿、木兰、宾县、巴彦、牡丹江等市县为主。省外重点以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江苏等省市以及吉林毗邻五常市地区为主。

  专项行动打出“组合拳”

11月19日,五常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公安局执法人员突击检查了五常大米主产区安家和民乐两地的米业加工企业。虽然略感意外,了解来意后,这些接受检查的米业负责人表示,规范五常的米业加工对企业的发展和效益是有好处的,政府花钱让企业规范生产,这是帮助企业更好地闯市场。执法人员认真查看了企业的原粮进销台账,对发现的没有按规定录入交粮户籍身份等问题,认真同企业负责人进行了讲解和交流。

自11月起,省工商局、省公安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哈尔滨市及五常市各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严厉打击假冒五常大米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侵犯五常大米注册商标专用权等六种违法行为。

12月初,省工商局牵头与省质监局、省公安厅组成三个联合督导组,分赴齐齐哈尔、大庆、牡丹江、七台河、鹤岗进行督导暗访,共暗访检查粮食批发市场7家,大型超市4个,粮油专卖店43户,发现涉嫌销售假冒五常大米相关案件线索10件,并将发现的案源线索及时交办给地方工商、质监部门,并指派专人进行跟踪督办。省质监局根据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要求,对我省大米生产加工企业进行逐一排查,对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给予重拳打击,同时还成立了工作督查组和案件督导组,进一步强化对系统的监督检查。哈尔滨市政府多部门协同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有效打击假冒五常大米违法行为。五常市政府积极配合省直相关部门及时提供情况,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相关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五常市相关经营主体进行排查,查处违法行为,规范经营行为。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省共立案128件,查扣涉嫌假冒大米215.8吨、包装物43万件,移送公安机关5件。

联合健全长效保护机制

互联网+时代,五常大米品牌保护还需省内外联合,健全长效保护机制。

省工商局于10月27日和11月19日先后两次带队专程赴国家工商总局,把我省“五常大米”在外省的商标侵权等情况向国家工商总局进行了汇报。11月30日,国家工商总局对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工商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协助黑龙江省工商局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五常大米的通知》,要求按照所提供的涉嫌违法经营五常大米的电商情况进行协查,并将核查情况反馈给总局。同时,省工商局到北京新发地、王四营粮食批发市场暗访,并与北京市工商局进行沟通。12月1日,省工商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上海市真新粮食交易市场、上海市江桥批发市场华江粮油分场、上海市长宁区家乐福超市(上海古北店)等地走访调查,了解掌握五常大米销售情况,并积极与上海市工商局沟通联络,协调配合开展打假工作。

建立追溯体系,用“互联网+”夯实基础精确保真。省工商局积极支持帮助五常市政府全力筹建作为省政府唯一官方指定网站“五常臻米网”。截止到目前,已经录入相关企业数据信息230家,占企业总数近80%,网站大部分板块已经开通并上线测试。现有58家企业有意向加入五常大米防伪溯源体系,其中23家企业“三确一检一博码”的信息正在按流程录入。全市所有获证大米生产加工企业只要符合条件,都将加入到五常大米防伪溯源体系,带有博码防伪溯源标贴的产品将进入市场销售。

建立健全五常大米长效保护机制。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省工商局研究和探讨新形势下执法工作的新特点,探索刑事司法、行政执法、行政指导、消费维权、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等新的长效保护机制。12月15日,一场专门针对地理标志商标行政指导的培训班正在进行中,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专家和外省工商部门及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讲解地理标志商标申请、注册和保护内容,介绍地理标志商标保护相关经验,地理标志商标保护、执法技巧、侵权判定……关于五常大米的长效保护机制正在形成中。

  保卫战纪实

●10月16日,省市联席会议提出,加强五常大米品牌营销与保护工作,打一场五常大米品牌营销与保护硬仗。

●10月20日,省工商局以及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五常市大米协会、大米生产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座谈。

●10月末,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质监局宣布自11月1日起,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严厉打击假冒五常大米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侵犯五常大米注册商标专用权等六种违法行为。

●11月30日,国家工商总局对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工商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协助黑龙江省工商局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五常大米的通知》,要求按照所提供的涉嫌违法经营五常大米的电商情况进行协查,并将核查情况反馈给总局。

●12月初,三个联合督导组分赴齐齐哈尔、大庆、牡丹江、七台河、鹤岗进行督导暗访。

“星光村”牌和“裕米湾”牌伪造冒用被查

12月11日,省质监局与哈尔滨市香坊区、阿城区、五常市市场监管局联动,再次查获两起涉嫌伪造冒用“五常大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案。

省质监局在对“五常大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项检查时发现,位于香坊化工路67号A区3号哈尔滨市香坊区绍荣粮油店经销的哈尔滨市久恒盛达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星光村”牌大米,涉嫌伪造冒用“五常大米”地理标志,共计80袋,800公斤。省质监局立即通知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位于哈尔滨市阿城区平山镇东街292号的哈尔滨市久恒盛达米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20分钟后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该厂法人对造假行为供认不讳,称一户自称温州包装物厂的推销员上厂推销印有“五常大米”字样的包装物,大米实际产地是阿城平山镇星光村的,共生产150袋,1500公斤。此案由哈尔滨市香坊区、阿城区市场监管局联合调查处理。

在香坊区信义大米市场兄弟粮油店,省质监局执法人员查出五常市凤凰山粮食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裕米湾”牌大米涉嫌伪造冒用“五常大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共计11箱165公斤。该公司未经过国家质检总局批准,擅自在包装物上印“五常大米”地理标志,省质监局已发督查令,要求五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五常市凤凰山粮食加工有限公司立案调查处理。

省质监局执法处副处长金明向记者介绍,地理标志属于知识产权范畴,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应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并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合格注册登记后,发布公告,生产者才可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目前,省质监局已在互联网“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龙质网”(网址:www.hl j qts. gov.cn)公布了93家企业名单,供消费者查询。如发现违法使用“五常大米”地理标志的产品,可以随时拨打12365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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