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花13万转让费开汉堡店 用原商标被投诉侵权
来源:尚标采编 发布时间:2016-01-11 02:40:00 浏览:1448
今年8月,市民徐女士花13万元转让费,经营起了一家汉堡店。她与甲方李某约定:商标还是用原来的商标。
可这个约定站不住脚。因为,甲方李某也是商标主人刘某的加盟者,不经刘某允许,她并不能用这个商标。
今年10月,刘某以徐某侵权为由将其告至工商部门,工商责令其拆除商标。
钱去“标”空,徐女士该咋办?律师说,刘某诉求正当,商标权要保护,徐女士可找李某索赔。
花了13万元转让费汉堡店开业了
徐女士一直想开店。今年8月中旬,她得知原汉堡店铺老板李某想转让。看到店铺位置好,徐女士动了心。8月15日,双方签订了转让协议,徐女士付给李某13万元。装修、招人、一番忙碌后,9月2日,汉堡店顺利开始营业。
开业后,顾客量还像往常一样,多虽然每天忙得不亦乐乎,但徐女士心里还是乐滋滋的:要不了多久就可以把当初转让店铺时借来的钱给还上了。
可好景不长,一件事情的发生,让她无心经营。
被人告至工商所商标侵权了
10月23日,她接到了工商部门“被投诉侵权”的通知。
原来,该品牌商标持有人刘某,在2014年创了品牌汉堡店,以特许加盟的方式在全国开展经营活动,同时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了商标,并获得批准。
同年8月,李某花费1万元正式加盟该品牌汉堡店经营。李某经营一年后将店铺转让给了徐女士。刘某得知此事后,以徐女士侵犯商标使用权为由,投诉至樊城工商分局汉江工商所。
商标权要保护徐女士可找李某索赔
徐女士感到很无辜。当初的转让协议里说:甲方李某将该门面转让给乙方徐某,其中包括蛋卷、奶茶、汉堡等的品牌使用,店面及现有的装修、装饰、目前店面内所有设备及已开包的原材料,及该店所有的销售渠道……她咋就侵权了呢?
经调查,工商执法人员认为:徐女士并不了解该品牌汉堡是他人注册的商标,虽然构成商标侵权但不具备“明知”这一违法条件,依法不必承担法律后果。11月11日上午,工商正式做出了对徐某不予立案的决定。
执法人员说,若徐某责令整改后仍然使用该品牌注册商标,则应当依法立案处罚。目前,其已将招牌及相关宣传全部拆除。
商标使用权属于知识产权,应该得到保护,李某在转让时承诺商标使用权一起转让,在非徐某原因不能继续使用的情况下,徐某可以收集证明自己的损失证据,要求赔偿。
文章标签: 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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