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尔电脑状告商评委"手软" 法律滞后知名商标屡被侵权
来源:尚标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12-03-22 05:55:00 浏览:2217
【提要】国际知名品牌屡被仿冒,是认定过程有机可乘?还是政策法规已经滞后?
中广网北京3月19日消息(记者伍承波)据经济之声报道, 做电脑产品的戴尔公司,状告商标评审委员会,理由是不应该核准文字不同但读音相近的“戴迩国际英语”商标,近年来,兰蔻等知名品牌屡被仿冒。
一个是知名电脑品牌“戴尔”,一个是英语培训机构“戴迩国际英语”,这两个商标所从事的主营业务,虽然并不相同,但戴尔电脑公司却将核准“戴迩国际英语”商标的商评委告上了法庭,理由是 “戴迩国际英语”涉嫌利用“戴尔”这个驰名商标招揽生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最近开庭审理了这个案件。戴尔电脑公司大中华区企业传播部总监高超说,如果涉及到利用戴尔的品牌招揽生意,就存在侵权行为。
高超:我们的商标使用包含计算机产品,IT产品的生产制造和一些企业信息化咨询,这些在我们的领域里的,如果培训也在这个领域,那就会涉及到侵权。
商评委认为,“戴尔”商标虽在计算机等商品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但“戴迩国际英语”商标与戴尔电脑公司的商标具有一定的差异,没有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另外,这个案件的证据,也不足以证明“戴尔”商标已经达到驰名程度。
但中华商标协会专家委员会常务理事董葆霖说,现在的知名商标侵权,已经不仅仅在于是否存在直接的竞争关系了,目前相应的政策法规还存在滞后的问题。
董葆霖:那学校为什么要使用戴尔呢?是不是因为戴尔有声誉而使用戴尔呢?戴尔公司是不是提出了相应的证据,因为现在的状况不仅仅是有没有竞争关系,还有看是不是利用别人的声誉,利用别人的商标,这些方面也有考虑。
不仅仅是戴尔电脑,近年来,兰蔻等知名品牌也屡被仿冒,以兰蔻开头的商标,涉及美容、服装等领域,共计30多项。在现实的商标维权过程中,涉及到直接竞争关系的,相对好处理一些,但涉及到不同行业的,商标维权就相对困难。
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王俊告诉记者,就驰名商标的认定而言,往往还存在认定部门不一致的问题,有些是商标主管部门认定的,有些则是在商标维权过程过程中司法认定的。
王俊:商评委的法律逻辑如果要成立的话,它可能是由法院作出的认定,叫司法认定驰名,如果驰名商标的认定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者商标局或商评委他们做出的驰名认定,那么商评委逻辑上来讲是自相矛盾的,那肯定要撤销,这两者必须要确认哪一个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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