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早期的商标法规——牌律
来源:左旭初 发布时间:2016-03-23 03:02:00 浏览:2095
牌: 即牌子, 牌号, 律: 即法律、规则。牌律: 就是牌子( 即商标) 的法律、规则。
绮藻堂布业公所是上海地区成立较早的一个民间商人组织。该组织对每一位入所布商的牌号, 都曾进行过严格的登记。如早在清道光5年(2825年) 11月, 绮藻堂布业公所就按行业规则, 对牌号进行登记管理, 并规定牌号名称不准重复雷同。清道光26年( 1846年)秋,该公所订立同行业牌号簿, 将所有牌号名称, 按第一字笔划排列, 以便同行业者查阅。
目前上海档案馆保存一份绮藻堂布业公所于民国5年2月初10日( 1916年3月13日) 全体大会提议修整的牌律。这件牌律是一份内容较为完整、订立较为规范的我国近代民间商人组织自行进行商标管理的法律规则。
牌律共分六章二十四条。第一章入所章程, 共分四条。主要谈了入所牌号的登记内容、登记格式等。第二章营业牌号.共分三条。主要将牌号分成三个等级, 按等级缴费多少。第三章布牌注册, 共分五条。主要谈布牌注册的要求, 牌号注册的程序,及牌号出售( 即转让)、牌号出租( 即使用许可) 合同的备案等, 都.作了具体的规定。第四章布牌纳费, 共分五条。将布牌的注册、出租和停止使用等情况的缴费标准作了说明。第五章号牌权利,共分三条。主要讲经注册的号牌, 公所均须竭力保护, 即阐述了号牌受保护的权利。第六章冒牌罚则, 共分四条。主要讲对顶冒他人已注册的牌号如何处罚,对出租牌号违约者的处罚等。
从整个牌律的内容和我们现在制订的商标法内容来比较,该牌律无论在商标注册的申请、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还是注册商标的转让和使用许可、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及对假冒商标的查处等各个方面, 都有很多相似之处。这内容较为完整的我国早期民间商人组织所制订的商标法规— 牌律, 为我们系统地研究我国商标法史、商标注册史、商标管理史等都提供了一件极为珍贵的商标史料。
文章标签: 商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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