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争议背后是北京市场蛋糕利益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6-04-23 03:12:00 浏览:1226
摘要:双方更是因为谁商标侵权一事争的面红耳赤,同时,这场前所未有的稻香村“南北之战”或将随着法律层面走向高潮。
京城遍布大街小巷的糕点店稻香村常常店内顾客络绎不绝,而这家百年老字号近来却打破了原有的和谐气氛。而这和历史上的苏州稻香村(以下简称“苏稻”)和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稻”)两家企业的历史纠葛有关。近日,双方更是因为谁商标侵权一事争的面红耳赤,同时,这场前所未有的稻香村“南北之战”或将随着法律层面走向高潮。
商标归属各执一词
曾在2014年,双方就已经就此事打过官司,当时法院判定北稻胜诉。近日,再度燃气战火的导火索是因北京一位消费者“错买”苏州稻香村糕点,北稻称已向法院起诉控告苏稻商标侵权,要求苏稻停止侵犯商标专用权和针对北京稻香村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据悉,北稻的诉求是“希望苏稻能堂堂正正地从各个方面以‘苏州’字样作为区别标识,使北京稻香村和苏州稻香村的产品不致混淆。”
而作为稻香村发源的苏稻方面则表示,北稻要求苏稻的“稻香村”改名为“苏州稻香村”有违法理,并宣布将对北京稻香村商标全面提出无效申请。
苏稻方面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多次强调自己是稻香村字号的创立者,已持续经营200多年的中华老字号,是糕点食品类“稻香村”商标的唯一持有者。
事实上,而对于苏稻持有“稻香村”这一商标,北稻方面并不否认。不过,北稻方面表示,苏稻持有的“稻香村”商标是圆形的图案,里面是由“稻香村”和“DXC”组合成的图形,与北稻注册下来的手写体“北京稻香村”商标有明显的区别。此前,北稻在糕点大类中也申请下来手写体“北京稻香村”的商标。
据了解,目前,在糕点这一大类的注册商标中,既有圆形图案的稻香村商标,也有手写体“北京稻香村”商标。
不过,苏州稻香村副总经理杨国印对外宣布,将在3006类(糕点类)、3007类上对北京稻香村带有“稻香村”字样的商标向相关部门提出无效申请。
背后隐藏利益之争
表面看来,这是一起商标之争,实则更是两家在北京市场这块大蛋糕面前的较量。
杨国印表示,双方产生纠纷的根源是近年来苏稻发展迅速直接影响到北京稻香村公司的利益,迫于市场压力,对方借用看似合法的知识产权诉讼手段来达到阻挠苏州稻香村公司发展的目的。
据苏稻提供的资料显示,苏稻曾经两次授权北京稻香村公司使用“稻香村”商标。在2008年1月2日,苏州稻香村公司与北京稻香村公司签订了《商标许可合同》并于商标局备案,许可使用期限从2008年1月2日至2008年12月30日,约定许可使用费为北京稻香村公司销售额的3%。双方签订许可合同,声明共同维护稻香村品牌。与此同时,北京稻香村公司在被许可期间申请注册了“北京稻香村”商标。
“苏州稻香村和北京稻香村作为行业的龙头企业,不该以这种方式解决争端,以前两家关系不错,北京稻香村还到苏州稻香村拜访取经,代理过苏州稻香村产品,双方都有来往交流。”稻香村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沈根富表示,“‘稻香村’是中国糕点的代表性符号之—,历史悠久的民族品牌,人其在不同区域进行切割,对品牌的长远发展极为不利。”
北稻常务副总经理池向东此前在媒体沟通会上也未否认“稻香村”商标之争存在“历史的、现实的、法律的、市场的复杂原因”。
姑且不论北稻要求苏稻必须加上苏州二字的要求是否合理,作为拥有200年历史稻香村集团前身背景的苏稻很难以接受这个现实。他们认为,作为一个全国性的老字号,将不会在字号加上苏州二字,将一个全国品牌“降级”成一个地方品牌。
长期关注商标案的博遵律师事务所马佑平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当年的商标授权合同现在无从考证,没法判定北稻是不是违法注册商标。这种商标纠纷很常见,即使在律所行业也存在。但个人意见认为,双方如果走法律途径解决的成功可能性不大,最后的结果很可能就是撕破脸。
文章标签: 商标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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