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因为近似被驳回,继续用可以吗?
来源:尚标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4-10-08 16:29:30 浏览:412
商标申请因为近似被驳回后,是否可以继续使用需要谨慎考虑。
一方面,从法律风险角度来看,不建议继续使用。商标申请因近似被驳回,意味着在商标审查人员的判断下,该商标与已注册的商标存在相似性,可能会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如果继续使用,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他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停止使用该商标,并赔偿损失。例如,甲公司申请了一个图形商标,因与乙公司已注册的图形商标近似被驳回。若甲公司继续使用该商标进行商业活动,乙公司发现后,有权起诉甲公司侵权,甲公司将面临法律诉讼和经济赔偿的风险。
另一方面,如果综合评估后认为不构成侵权风险,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商标侵权与否的判定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该使用行为是否属于“商标性使用”、商标标识的近似程度、商品或服务的类似程度、实际使用情况以及相关公众的认知是否会导致混淆可能性等。比如,某公司申请的文字商标虽然与另一个已注册的商标在文字上有部分相似,但两个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领域差异较大,目标客户群体也完全不同,实际使用中不会让消费者产生混淆,那么这种情况下继续使用的侵权风险相对较低。
但是,即使认为侵权风险较低,继续使用未注册成功的商标也存在诸多弊端。未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无法享有商标专用权,他人也可以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这可能会影响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总之,商标申请因近似被驳回后,继续使用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和不确定性。如果对商标的使用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机构或律师。如有商标驳回复审问题欢迎咨询尚标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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