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可以用来注册商标吗?
提问:地名可以用来注册商标吗? 解答:按国家规定是不允许的,但是国家规定中有一定的缺陷,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比如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具体法律法规如下: 根据最新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1、商标法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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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六条规定:“……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的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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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标法中商标的种类有
我修改商标形同种类商标依照商标使用象、使用目、构形式、知名度高低等同标准划些种类商标律体现渐进程实际反映商标发展程商标功能增加程商标保护趋加强程我商标商标种类: 1.商品商标、服务商标 按照商标使用象同所作划商品商标表明商品源标志服务商标则服务提供者标明其服务并与相区别标志商标1993始服务商标作规定意味着商标使用象划更符合实际确认服务领域使用商标必要性表明商标保护范围扩适应现代经济需要商标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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