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没商标,就如大树没有根
来源:尚标采编 发布时间:2016-05-18 06:56:00 浏览:1268
你的品牌注册商标了吗?你可知道很多国内的大牛企业,一到国外就寸步难行?
很多人的商标保护意识太低
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了国门,希望携自己的品牌进军国际。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对滞后,很多企业在开拓国际市场时,经常遭遇自己的商标被抢注的尴尬与无奈,不得不再花费重金买回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
世界各国知识产权制度和内容虽不尽相同,但其基本的原则是不变的,一般都规定对注册商标所有权进行法律保护。也就是说,需要你在相关的国家或地区内注册商标,才有可能获得商标权,才能得到相应的保护。
许多企业的过去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不够,缺乏商标专用权保护意识。有的怕花钱、有的怕手续复杂、有的认为自己的商标名气还不够,想等出了名再注册、还有的认为自己的商品卖得很好,注册不注册无所谓。
反正是各种理由吧,真的是有很多既不在国内注册,更不愿到商品进出口国去办理商标注册。正是国内企业商标保护意识薄弱,忽视商标注册的结果,使一些经过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努力树立起来的品牌被外商抢先注册或者假冒,占为己有。国外的知识产权保护是非常严格的,你没有商标,你的品牌就立不住,你不仅不能赚钱,反而可能要支出大额的知识产权侵权费用。
自己的品牌,被原属于自己的商标给干死了,真是气死人。
一个很老的例子
持续五年的海信、西门子商标争端:以生产电视机等家电产品为主的海信公司于1993年在工商局注册了“海信”商标,外文名为Hisense。1999年1月,“海信”商标被认证为“驰名保护”。几乎是在同一时间,下属于德国西门子集团的博世-西门子公司在德国和欧盟同时注册了HiSense(第三个字母大写)商标。
根据《马德里条约》有关规定,德国公司注册的商标使用权同样适用于欧洲其他18个国家。这就意味着,“海信”产品将不能进入欧洲市场,否则就会被视为“侵权”。在接下来的几年中,海信公司多次被博世-西门子公司以“侵权”为由告上法庭。
商标注册在国际上有一个普遍认同的“属地原则”,即先在哪个国家注册,就先受到那个国家法律的保护。但如果该产品是“知名商标”,也就是说在当地消费者当中享有一定的知名度,那么这个商标就会受到《国际公约》的保护。但公约同时规定,如果“知名商标”已经存在,而其它公司又申请注册相同商标则构成“侵权”。
按说,“海信”商标是已验证通过的“驰名保护”,应当享有国际公约的保护,但博世-西门子公司打了一个“时间差”,为海信公司商标案的解决制造了极大的障碍。博世-西门子申请”HiSense"商标的日期是1999年1月11日,而海信公司正式得到“驰名保护”认证的日子是1999年1月22日。
高明or险恶
这就是竞争对手的高明,或者你可以说,就是竞争对手的险恶,不管是高明还是险恶,商标权已经落入对手手里了,那你只能等着挨宰了。国外企业对商标的重视如同企业的生命,而在我国却有近5万多个商标没能及时进行续展注册而失去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机会,无形资产的损失无法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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