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资力挺广药集团收回“王老吉”商标
来源:尚标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12-06-19 02:57:00 浏览:2225
昨日,广州市国资委在王老吉商标新闻发布会上力挺广药集团,称其依法拥有王老吉商标无形资产,广州市国资委副主任陈雄桥表示“广州市国资委支持广药集团依法收回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权,也支持广药集团依法维护王老吉商标的合法权益。”这是自5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后,广州市国资委首次表态支持广药集团,也是政府管理部门首次就“王老吉商标之争”作出回应。市国资委:广药集团是“王老吉”国内唯一传承实体
对于广药集团运作“王老吉”合法与否的问题,广州市国资委强调,广药集团是184年历史的王老吉品牌国内唯一传承实体,依法拥有王老吉商标无形资产。
广州市国资委副主任陈雄桥昨日表示,对广药集团运作“红罐王老吉”充满信心,“希望广药集团能够将‘王老吉’从民族品牌打造成世界品牌,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广药集团:第一批“新红罐”已开始铺货
广药于本月正式推出“红罐王老吉”产品,加多宝随即发表“严正声明”称,广药推出红罐王老吉属侵权“公然违法”。
广药集团营销中心副总经理倪依东在发布会上介绍说,早在1956年公私合营时,广药集团就全面承接了王老吉凉茶祖业,一直传承运作至今。1992年,广药集团开创性地生产出盒装王老吉和罐装王老吉凉茶,可谓国内最早的凉茶植物饮料,在华南市场上广受追捧。1995年之后,广药集团授权鸿道集团在一定期限内生产经营红色罐装和红色瓶装王老吉,而广药集团则经营盒装王老吉。
倪依东还强调,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定:《“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两份合同均无效,意味着从2010年5月2日起,鸿道集团无权使用王老吉商标。“虽然目前鸿道集团已经上诉到北京市第一中院,但在法院未作出判决之前,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广药集团推出‘红罐王老吉’合法合理。”
据透露,广药集团推出的第一批“红罐王老吉”目前已开始铺货,广州和北京的市民将最先品尝到。为了满足产能需求,广药集团已陆续与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除在短期内选择代工以满足消费者对王老吉的需求之外,广药集团正筹备在全国建立自己的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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