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尚标商标转让网 |  帮助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商标资讯>专家:王老吉商标仲裁结果难撤销
尚标-特价转让商标

专家:王老吉商标仲裁结果难撤销

来源:尚标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12-06-28 01:55:00  浏览:2387
广药王老吉红罐已在穗上市

  昨日,王老吉商标知识产权法律专家高峰座谈会在北京大学召开。法律界权威人士表示,王老吉商标仲裁结果不应该撤销。但专家们同时表示该观点不能代表司法机关的观点。而端午节期间,记者在东山百货商超看到新装红罐王老吉已经上架。据广药集团相关人士介绍,新装红罐王老吉目前正在全国铺货。

  文/记者肖小蓓

  记者从座谈会上了解到,由于鸿道集团是外资企业,因此本案为涉外仲裁,只有符合四种情形的涉外仲裁裁决才可以被撤销。与会专家认为本案仲裁程序符合仲裁规则的规定,鸿道集团的事实理由并不符合这四种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因此不应得到法院支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本案裁决书,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本案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除非被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在撤裁审理的过程中仍然有效。这就意味着,即便目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此案,但是在法院未作出裁定撤销的判决之前,广药集团皆有权推出红罐王老吉凉茶

  此外,加多宝多次表示拥有红罐王老吉的外观专利。而据了解,鸿道集团的两项红罐王老吉外观专利申请时间是1995年和1996年,目前已过期。

  广药集团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红罐王老吉外观专利,6月21日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王老吉凉茶包装箱外观专利。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上海市查封了由加多宝公司5月12日生产的带“王老吉”商标的凉茶480件。据悉,全国各地工商部门正陆续启动查处行动。

文章标签:  王老吉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尚标商标转让平台"或”来源:www.86sb.com”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尚标”并标明本网网址www.86sb.com!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尚标)”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可拨打电话:400-7187-888。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