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制品钛晶商标评审未通过的原因
来源:中国商标网 发布时间:2018-05-10 06:30:00 浏览:2448
我申请了一个玻璃制品的“钛晶”商标。一审未通过。据说要想复审,再交3000多元。内心很疑惑。未通过的原因是“该商标用在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的原料特点”。请问:我们的评审员有是否懂得自然科学的一般常识?玻璃制品属硅酸盐类,即无钛,也无晶,“表示了商品的原料特点”,从何说起?
知道你们是权力部门,但也要做的别太离谱。否则,在人们的心中,所谓的权威只是“皇帝的新装”,沦为笑柄而已。
如果您对商标局作出的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行政决定有异议,请自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评委申请复审,这是《商标法》赋予您的权利,请及时行使您的权利,并在复审申请中说明理由,商评委会根据您的复审理由及相关案件事实依法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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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商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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