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人委托代理商标评审需要办理公证手续吗
来源:中国商标网 发布时间:2018-06-05 09:11:00 浏览:2840
香港法人委托代理商标评审需要办理公证手续吗
1、香港法人委托我内地商标代理机构代理一件商标评审案件,具体为请求宣告某商标注册无效。请问:香港法人的委托书是否需要在香港办理公证手续?在委托方面,是否还有其他手续要求?该方面有无书面的明文规定?外国人、外国公司的就有规定,香港、澳门的,是否按照外国人外国公司的规定对待?
2、以利害关系人或商标注册人哪一个身份,提出请求宣告某争议注册商标无效更好呢?利弊是什么?
3、寄交注册商标无效宣告请求申请书及其他资料的同时,是否需同时将商标评审费缴付凭证一起寄交商评委呢?如未受理,是否会退费呢?
贵局这种与公众沟通方式太好了
有关香港法人委托中国大陆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评审事宜,应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关于提出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的主体资格请你依据商标法的法律法规确定合法的主体资格。如你所是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无需向我委提交评审商标的缴费凭证。如未受理,我委不会划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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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商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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