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1年第25号
来源:尚标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16-12-21 11:21:00 浏览:3704
发文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01-10-24
执行日期:2001-10-24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蓬莱葡萄酒原产地域保护申请,并经形式审查合格,现予以公告。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蓬莱葡萄酒原产地域保护申请有异议的,可以自即日起三个月内向我局提出:蓬莱葡萄酒原产地域保护申请资料存于我局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机构备查。
二○○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文章标签: 质量监督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尚标商标转让平台"或”来源:www.86sb.com”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尚标”并标明本网网址www.86sb.com!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尚标)”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可拨打电话:400-7187-888。
上一篇:五金属于商标多少类
相关文章
热点排行
推荐商标
-
43类
大粥门
查看详情 -
20类
宝瑞鸟 PEREOVO
查看详情 -
16类
柔月
查看详情 -
33类
醉无忌
查看详情